电力公司不按规定供电应该怎么办?

网友解答: 《电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申请新装用电、临时

网友解答:

《电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根据楼主提供的信息来看,在申请新装用电时,你的门面房是属于专变供电的,依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七条规定,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按照你的要求,应该是想安装一户一表,直接由公变供电,部分专变供电用户,受地理位置等各种各样的因素限制,不一定能安装一户一表的,当地电力部门应该现场不具备这种安装条件,所以才会没有安装吧,这在他们现场勘察中,会明确告知的,所以综合来说,具体供电方式,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网友解答:

我在重庆巴南区通过司法拍卖买了个独立产权的商业门面,未通电,我去电力公司申请用电,电力公司以该门面属专变供电拒绝了。但电力法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电力公司不得拒绝客户的用法申请。我先通过95598服务热线多次联系,没有解决,现在我的电话都不接了。我又走信访,先后去了南岸供电分公司和重庆市电力公司,依然没有解决。只是让我去和开发商协商。根据电力法的规定,开发商并不是法定的供电机构,也没有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怎么能和开发商协商供电的事情呢?重庆市电力公司作为当地唯一的法定供电企业,却逃避法定义务,知法犯法,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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