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了25年,单位没有交任何社会保险,现在解雇了,我的社会保险该谁负?

网友解答: 单位不交任何社会保险,这种情况必须要求原单位负责,不仅要求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还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务必合理合法的伸张自己的权益,不要给这样的垃圾单位任何可乘

网友解答:

单位不交任何社会保险,这种情况必须要求原单位负责,不仅要求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还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务必合理合法的伸张自己的权益,不要给这样的垃圾单位任何可乘之机。

一、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在单位工作了25年,确实不容易,应该也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了吧。工作了25年,但到了退休年龄不能享受退休养老和医疗的待遇,这太不合理了,我都为之感到气愤,鄙视这样的单位,所以不要给这样的单位任何机会,要合理维权。

申诉用人单位要求补缴社保,需要到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带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去投诉,身份证是证明自己的身份,劳动合同是证明与公司的契约关系,有了这两项,劳动监察部门就可以予以受理。建议同时将此投诉到社保局,两边投诉增加投诉成功的可能性。这两个部门对不交社保的投诉都受理,且一定是有结果。

不清楚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需要收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

1、工资卡,能证明公司按月或半月支付了工资的记录,或者公司证明的工资条。

2、在单位在职期间开出的在职证明。

3、用人单位的工牌或者相关服务工作证件。

4、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档案或者记录。

5、用人单位每月的打卡记录或者考勤表;

6、同事的证明等。

通过这些证明自己在职期间的工作记录,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局就能认定你的就职情况,并就不交社保的情况予以受理,受理成功就会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这也算是自己25年辛苦付出的一个交代。

二、要求补缴社保,更要合理申诉经济补偿金。

25年,奉献了自己所有的青春,居然单位还不买社保,那必须要求补缴社保的同时还要要求单位予以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解答:

谢谢你的邀请,根据经验,答复如下:

1、收集证据,请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里面,可以要求赔偿保险未缴纳的损失,但补缴社保不属于仲裁委的受理内容。

2、社保未交,去社保中心和监察大队实名制举报,举报后,要求他们处理补缴事宜。

3、索要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补偿。如有工资拖欠的,索要差额工资。工资拖欠的话,可以举报老板违法行为,老板可能被判刑坐牢的。

4、如果你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能办理退休金的,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如果未达退休的,失业了,要求企业办理失业金手续,不能办理的,失业金金额由企业赔偿。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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