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域名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试析我国域名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电子商务在今天的发展日益壮大,任何想盈利的商家都把它当成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域名注册是从事电子商务的前提,如果域名注册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其域名构成
试析我国域名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
电子商务在今天的发展日益壮大,任何想盈利的商家都把它当成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域名注册是从事电子商务的前提,如果域名注册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其域名构成商业标识。在今天,域名商标注册却发生了很多实质性问题,许多域名商标注册、倒卖域名问题;抢注域名;恶意侵权问题接踵而来。虽然域名具有某些权力,但是域名不等于商标,不能断言一旦注册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域名就构成了域名侵权。所以,对于电子商务逐渐发展的今天,域名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有其重大的研究意义。
就国外研究看,美国专利局商标局《审查指南》中规定了域名商标申请的限制条件:姓氏型申请、描述型申请、通用型性质申请。在发展初期,对于域名商标的保护主要在驰名商标的认证保护,当没有知名的商标抢注时,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强调与域名发生冲突的必须是著名或驰名的,商标必须就有显著性。在今天的发展中,普通商标的知识产权问题仍然不及驰名商标。另外,根据《全球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法》的叙述,对于商标的侵权认证,美国的相关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具备以下条件能认定是侵权:1、标识的强度(知名度);2、原告与被告标识的相似性;3、原告与被告经营的相似性;4、被告是否有侵权动机。附加商标侵权与反假冒权的竞合,同时为了加强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推出了商标活化,商标模糊化认证标准。这里对于驰名商标保护问题同时还涵盖了对于驰名商标网上未注册的行为。总之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是做到了相当的完美,同时又是带有缺陷的完美。
就国内研究看,最为显著的两部法律《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认定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标准是:(1)注册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2)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且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但是,如果在纠纷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与注册商标相区别,则不能认定为侵权。由此可见,在判定侵权与否时,起决定作用的是使用商标的行为在消费者的消费选择过程中产生的实际影响或者对商标权人的商标显著性造成的实际损害。但我国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法律
,本身的缺陷问题;另一方面是法律执行的缺陷。在商标法中主要表现的三个缺陷是:1、没有规定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2、没有规定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商标;3、没有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知识部门规章。
总之,虽然国内外对于域名商标的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但对于不知名商标这一快的保护不太可靠。再者,法律规定侵权的局限性也给不法分子一个可乘之机。时代呼唤网上商标法制的建设。
二、 论文提纲
第一部分 域名商标侵权表现 分为(一)注册、倒卖域名问题,(二)善意或恶意抢注域名,(三)恶意侵权等三个部分展开讨论严重性。
第二部分 域名商标侵权对于电子商务的影响 主要表现为:(一)损坏商标权人商誉,严重影响商家商业活动,(二)损害消费者利益, (三)破坏社会的商业体系,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些方面展开讨论,论述当今域名商标的保护问题是及其重视的,提升本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及重要性。
第三部分 推进域名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 分为(一)完善对于商标规定的法律问题,对于未出名商标的法律保护问题,(二)推动商标与域名的结合一体化保护,(三)明确规定抢注域名行为的构成不正当竞争,分为恶意和善意情况,(四)倡导域名商标保护意识,加强受害者的权力意识。
第四部分 正确推动域名商标的重要性 (一)加强域名商标的保护是推进电子商务安全体系的密钥,(二)杜绝网络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三)促使每个人商家的维护合法权益,(四)有助于建立安全、信誉良好的网络交易体系。
二、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乃根,符望.全球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 张玉瑞.互联网上知识产权:诉讼与法律.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3) 李双元,王海浪.电子商务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4)试析互联网上的商标侵权问题.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