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注册服务协议

域名注册服务协议共同遵守执行。一、 协议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和国内域名注册(续费),注册(续费)的域名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域名注册服务协议

共同遵守执行。

一、 协议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和国内域名注册(续费),注册(续费)的域名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户;若甲方以现金方式付款,甲方需确认乙方提供的盖章正式发票以确保发票金额与甲方所付金额一致。否则乙方将视为甲方未付款而拒绝提供相关产品,因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

1

,

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收取甲方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并收取甲方完整、真实、准确的身份证明资料及有关信息后,乙方为甲方办理注册所需域名的全部手续,并为甲方提供域名注册的后续服务,包括支付乙方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及代付年费。

2. 乙方被终止认证资格时,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10日内对其所负责注册的域名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认证的其它注册服务机构之间进行选择和分配。如果逾期未做或未完成选择与分配,服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选择和分配。

3. 乙方有权按照《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人提供的域名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域名予以删除或注销,乙方对此删除或注销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注册域名出现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予以删除或注销:

4.1 甲方或其代理人申请删除或注销域名的。

4.2 甲方提交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的。

4.3 甲方未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4.4 根据域名主管机构、法院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决定、判决或裁决,应当删除或注销的。

4.5 违反本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所注册的域名具有持有权。除非域名已经被冻结、关闭,甲方完成乙方所规定的手续并提供乙方所要求的有效材料后,有权在域名有效期内将域名给予转移、锁定。

2. 甲方应悉知并同意遵守国家域名主管机构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发布的域名相关管理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域名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争议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以下简称《争议办法程序规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以下简称《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的公告》等。本协议与域名注册申请表及上述政策规定一起,共同构成申请者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之间关于域名注册的完整且唯一的协议。如上述政策发生变化,甲方应遵守新的政策。

3. 甲方申请域名前应调查所选域名是否侵犯他方的合法权益,听取有资格的咨询顾问的建议。甲方应保证其所申请注册的域名以及使用该域名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网页内容),均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违反本条的约定所产生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自行负责,同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对甲方的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独立判断和确定。一旦发现甲方通过该域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涉嫌违法的,乙方有权暂时冻结、删除或注销甲方的域名,因此使域名被冻结、删除或注销的,甲方已缴的域名费用无需退还。

4. 在域名处于司法程序、裁决程序或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期间,甲方不得申请转让或注销,但若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司法裁决、裁决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同时,乙方有权根据司法或者行政机关的指示行事。

5. 甲方申请注册域名时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域名注册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相关证明资料真实、完整和准确,尤其是身份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及有效年检章

2

,

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域名注册联系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若由于甲方身份、联系方式不真实所产生的问题概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尤其是对第三人的责任,并且乙方有权对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域名给予删除或注销处理。如果甲方域名的注册信息需变更时,特别是域名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或缴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通信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自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后的30日内通知乙方,若申请变更注册信息,甲方应当按照申请注册域名时所选择的变更确认方式提交域名变更申请材料,否则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域名给予删除或注销处理。

6.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所公布的域名注册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按时缴纳所需的费用,并同意每一次续费期都应适用续费时的收费标准。如果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甲方不按时缴纳费用的解释,若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交费,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的域名,乙方有权终止甲方域名使用,同时乙方及域名管理机构有权注销该域名。甲方同意因收费标准调整产生的任何纠纷,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乙方有免于诉讼的权利。

7. 甲方以组织名义注册的域名,在域名注册表中所填写的各项信息,除特别声明不得公开的信息之外,由域名管理机构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录入公众查询的数据库及其它出版物中,作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乙方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目录服务的一项内容。

8. 甲方同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争议办法》、《争议办法程序规则》、《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等相关管理政策规定以及依据上述规定有关域名注册的协议发生变更或修改后,应继续遵守新的规定及协议。如甲方认为上述新的规定及协议不可接受,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将为甲方保留30日域名注册服务,30日后有关域名将被删除或注销。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对本协议相关条款加以变更。

9. 甲方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不得在其注册的域名下对公众提供下一级域名的注册服务。

10. 甲方同意如果其所有的域名因受到第三方的投诉而产生域名争议时,甲方应接受争议发生时《争议办法》条款的约束。

五、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被删除或注销,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约定,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费用总金额相同的违约金。

3. 乙方对以下事项引起甲方的任何和全部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3.1 由于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3.2 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3.3 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申请者的账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3.4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

3.5 由于适用《争议办法》而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3.6 由于国际、国内域名体系的变化或域名主管机构的政策变化而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3.7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命令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六、 其它约定:

1.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具有独立性。其中任何条款或规定的无效,并不影响其它条款或规定的效力。

3

,

2. 申请者同意如果其所持有的域名因受到第三方的投诉而产生域名争议时,申请者应接受争议发生时《争议办法》条款的约束。

七、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规范。

2.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但有关域名的争议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 乙方声明:

1. 自乙方签署本协议一周内,若甲方未签章并将本协议回传乙方或交付乙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九、 其它:

1. 本协议有效期自甲方交纳年费之日起计算。如甲方未按交纳期交纳年费,本协议自行终止。

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 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XX 分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4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