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避让行人,沈阳三车连撞,百万宾利车废,你怎么看?

网友解答: 首先蟹腰!在回答“我怎么看”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先还原一下整个交通肇事现象有多么惨烈。11月18日晚上17点多,沈河区广宜街乐购附近发生三车连撞,其中包括一辆价值500万的宾

网友解答:

首先蟹腰!

在回答“我怎么看”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先还原一下整个交通肇事现象有多么惨烈。

11月18日晚上17点多,沈河区广宜街乐购附近发生三车连撞,其中包括一辆价值500万的宾利和一辆福特野马跑车。据了解,一辆丰田凯美瑞在一处斑马线前停车避让行人,后方的福特野马跑车也紧急制动,但其后而来的宾利由于速度过快,刹车不及,直接撞上了野马跑车,接着野马跑车又撞上了丰田车。宾利车的右前侧,野马跑车前保险杠、左后尾灯处受损严重。随后,交警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认定宾利车负事故全部责任。知情者称,宾利车修车大概需要40至50万,而野马跑车修车也大约需要7万。一起追尾车祸,几十万没了,真是让人心疼。

看完新闻之后,我最开始时觉得“你们这些高端玩家的世界,我实在是有点难以想象”反观这件事,原本三连撞的恶性交通事故,因为都是豪车的缘故,大众的关注点似乎发生了一些偏移。

这又是野马、又是宾利的,清一色的好车啊!比起车的损失,我对车主是谁更感兴趣。当然,这是开玩笑的。回到事件本身上来,这起交通事故我觉得可以像我下面这样来表述,看上面新闻叙述有点迷糊的宝宝,可以参考一下:

丰田车主:“啊!前面怎么有斑马线!紧急停车!”

野马车主:“前面的丰田老哥,你急停咋也不告我一声啊!我也赶紧停!”

宾利车主:“我去!前面两个人怎么突然停了?!啊!刹不住了!!!”

“Duang~!”

宾利撞了野马,野马撞了丰田,丰田万幸没撞到人。然后百万宾利负了全责。

我感觉我的描述还挺形象的,不知道对交通事故不太懂的宝宝们看明白了没有。

虽然这起交通事故,搭进去了将近50万的修车费,但是好在没有人员伤亡。这应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烧钱就烧钱吧。就当花钱消灾了。

事情已经过去了,但是我们应该从中反思。对于此次事件,网友们的说法不一。有人觉得车主的责任更大,也有人觉得行人也有一定问题。

首先如果宾利车主和前面的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就不会发生这起恶性交通事故。说以归根结底,宾利车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也有网友觉得此次事件还是有争议,那就是事件中的行人过斑马线时有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存在不文明过马路行为,那么行人是不是对于此次事故也有一定的责任?

例如下面的网友就持这种观点:

在我看来,新规确实对行人起到了很好的保护效果。但是对车主也有一些影响。在沈阳车不好开啊,跟车慢了让人一顿加塞,走都走不了。跟车快了,前面一脚急刹,反应慢的直接追尾。现在还好,等过一个月,下了雪,那就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了。

所以在我看来,行人和车主都相互理解吧。行人快点过马路,车主也耐心地多等一下行人,这样就会和谐许多。毕竟这个新规今年刚刚出来,未来还是有待完善。

以上是我的答案,欢迎评论!

网友解答:

事件回顾

一辆丰田凯美瑞在一处斑马线前停车避让行人,后方的福特野马跑车也紧急制动,但其后而来的宾利由于速度过快,刹车不及,直接撞上了野马跑车,接着野马跑车又撞上了丰田车。宾利车的右前侧,野马跑车前保险杠、左后尾灯处受损严重。随后,交警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认定宾利车负事故全部责任。知情者称,宾利车修车大概需要40至50万,而野马跑车修车也大约需要7万。


整个报道中并没有提到是否有红绿灯和红绿灯当时的状态,我找到网传的现场图片可以看到有人行横道、指示牌(蓝圈),却并没有红绿灯。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行人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穿行马路,机动车有避让的义务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90条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应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记3分。


即使行人闯灯在先,也不是引起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宾利车超速和车距控制问题才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如果是丰田车因躲避闯灯行人撞到隔离带或其他车辆,那么行人是要负责任的,具体惩罚措施看下方交通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这起事件即使放在美国,行人也是无责的,因为没有信号灯,行人按规定使用人行横道过马路,机动车就必须减速、停车避让。从始至终行人就没有违法,何来责任?

据美国洛杉矶著名华裔律师邓洪介绍,单就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说,美国50个州的交通法规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责任过半认定制,即涉及事故的一方一旦被认定应承担50%以上的责任,那么就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实行这个制度的包括科罗拉多州、内华达州等占美国半数以上的州。

第二类,责任比例分摊制,即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事故涉及者的具体责任比例,并按照相应比例分摊赔偿。事故的责任比例由警方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专家认定。实行这类制度的包括加利福尼亚州、路易斯安那州、阿拉斯加州等13个州。但在这些州,不管行人是否违反交通规则,行人的路权总是高于机动车的路权。   

第三类,简单多数制,即事故中承担责任比例最多的一方负全责。实行这一制度的有阿拉巴马州等6个州。这类制度强调机动车和行人各守其责,谁违法在先,谁就得担负全部责任。在这几个州,行人违规在先,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加州法律规定:机动车遇到行人在人行横道过马路必须停车等候,即使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口,机动车也必须停车让人。否则以危害行人路权罪给予200-300美元的罚款。如果不幸发生事故则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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