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店主逃税三百万被判10年,量刑是否过重?
网友解答: 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大部分代购为什么属于走私?代购,本身不属于走私,但是,逃了关税的代购就属于走私,不管数额多少,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走私行为,只不过逃税数额达到一定程度,
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大部分代购为什么属于走私?
代购,本身不属于走私,但是,逃了关税的代购就属于走私,不管数额多少,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走私行为,只不过逃税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就构成犯罪了。
正常的代购在过关时需要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按章缴纳税款,所谓“如实申报”,包括商品价格、种类和用途等信息,举例来说,货物是皮鞋,不申报或以运动鞋名义申报,都是虚假申报,影响关税收入,属于走私。
我们经常听到的代购大多属于走私,没有如实申报,没有缴纳税款,这也是大环境决定的经济行为,我本人表示理解。如果如实申报了,不存在什么利润空间,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顾客通过正规的跨境电商也能买到外国产品,找代购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图便宜,申报缴税使得代购者不法从中获得理想的利润,所以,很多代购者没有申报,或虚假申报,数额达到标准容易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那么,本案淘宝店主逃税300多万,被判10年是否量刑过重?
先表明一个态度:在现行法律规定下,不重。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处罚标准里,“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起点刑期就是十年。根据《走私案件解释》的规定,偷逃应缴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偷逃应缴数额特别巨大”。本案淘宝店主偷逃的应缴数额是300多万,法院判其10年有期徒刑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什么问题。
在此之前,空姐走私案也因量刑问题引起社会热议。
很多人之所以为空姐和淘宝店主鸣不平,是将这两个案件和范冰冰逃税案做对比,认为范冰冰逃税上亿元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空姐逃税数额不到她的零头,却要面临这么重的刑罚,特别不公平。
很多答案也解释了两个案件不同处理结果的原因,即触犯的罪名不同,一个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个是逃税罪,后者有补缴免刑的行政前置程序,而前者没有。我同意这种说法,但认为这种解释并未讲到实质原因。正因如此,才会给人造成一种立法者盲目立法的感觉。
确实,两人触犯的是两个罪名,因此面临两种不同的处罚,但是,立法者为什么会作出这样不同的规定,如果这两个法条真的像大家想的那么不公,为什么至今没改呢?其实,这两个罪名如此设置,立法者有自己的考虑。我们试想一下,两个罪名相同的地方就是偷逃应当缴纳的税款,那么,不同之处呢?我认为,不同之处就是偷逃的这些税的性质不同,也即应税标的的性质不同。逃税罪逃掉的这些税,怎么转就留在国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逃掉的税就不是这样了,货物进入国门的那一刻,没有如实申报,这些个逃掉的税对应的钱就已经在国外了,如果大家都这么干,国家的外汇市场和外汇制度就会受到很严重的影响。什么?外汇市场和外汇制度受到影响没甚么大不了?索罗斯表示不同意。
因此,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法院这么判,对淘宝店主来说,并不重。最后,黄律师呼吁广大网友,代购有风险,赚钱需谨慎。
网友解答:问这个问题的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呢?是蔑视国法还是单纯的想给范冰冰拉仇恨?这个案件的主人公是犯的走私普通货物罪,不是逃税罪,按照走私金额一千多万,判十年是很轻的了,当然你如果有本事走私一千亿也最多判无期,因为走私普通货物罪没有死刑!刘晓庆当年为什么判刑,是因为年代不同,法律不同,当年叫偷税漏税罪,现在叫逃税罪,逃税罪明确表示了,首次犯罪的人,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齐应缴税款和缴清相应罚款,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当然,这个并不代表范女士就能完全没有事,因为她可能还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果这个罪名成立,那么她将面临最高无期徒刑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