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恶意注册有界定 为获不正当利益者为恶意

域名恶意注册有界定为获不正当利益者为恶意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了解到,经过修订的新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已经于上周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正式发布。该《办法》将于3月

域名恶意注册有界定为获不正当利益者

为恶意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

心了解到,经过修订的新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已经于上周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正式发布。该《办法》将于3月

,

17日起施行。

新版《办法》将更关注注册人权益如何保障、面对域名争议问题应如何仲裁等业界关注的热

点问题。新《办法》的出台对平衡商标等民事权益人与域名持有者之间的权益等方面具有更实

在的指导意义。

明确界定何为“恶意”注册

新《办法》规定,所争议的域名注册期限满

,

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不予受理相关争议申请。此次修订将有利于平衡商标等民事权益人与域名持有者之间的权益,切实保障域名持有人的权益。

新《办法》中,“恶意”注册的概念第一次有了清晰的界定。“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域名”不再是判断恶意的标准,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

,

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被定义为“恶意注册”。

进一步保障注册人权益

此外,对于域名持有人的权益,新《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

度”的,该域名属于持有人所有。所以从这些新的修改办法可以看出,注册人权益更进一步得到

,

了有力的保障。

互联网法律专家胡钢指出,按照新《办法》,CN 域名注册和使用环境将更加安全。而一些业

内人士认为,修订案则更加强调了“先注先得”的国际通行注册制度,体现了保护广大域名注册者权益的大原则。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

心瞭解到,經過修訂的新版《中國互聯網絡信息

,

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已經於上周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正式發佈。該《辦法》將於3月

17日起施行。

新版《辦法》將更關註註冊人權益如何保障、面對域名爭議問題應如何仲裁等業界關註的熱

點問題。新《辦法》的出臺對平衡商標等民事權益人與域名持有者之間的權益等方面具有更實

在的指導意義。

,

明確界定何為“惡意”註冊

新《辦法》規定,所爭議的域名註冊期限滿兩年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將不予受理相關爭議申請。此次修訂將有利於平衡商標等民事權益人與域名持有者之間的權益,切實保障域名持有人的權益。

新《辦法》中,“惡意”註冊的概念第一次有瞭清晰的界定。“抱有出售、出租目的註冊域

,

名”不再是判斷惡意的標準,註冊者隻有向“民事權益所有人的投訴人或競爭對手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得不正當利益”才被定義為“惡意註冊”。

進一步保障註冊人權益

此外,對於域名持有人的權益,新《辦法》做出瞭明確規定,“雖未獲得商品商標或有關服務商標,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經獲得一定的知名

,

度”的,該域名屬於持有人所有。所以從這些新的修改辦法可以看出,註冊人權益更進一步得到瞭有力的保障。

互聯網法律專傢胡鋼指出,按照新《辦法》,CN 域名註冊和使用環境將更加安全。而一些業

內人士認為,修訂案則更加強調瞭“先註先得”的國際通行註冊制度,體現瞭保護廣大域名註冊者權益的大原則。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