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每次发工资都不给工资条,也没有人解释工资的组成部分,这样符合程序吗?
网友解答: 这样应该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所以如果单位发工资而不给工资条,是违法的。随着现在科技
这样应该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所以如果单位发工资而不给工资条,是违法的。
随着现在科技的发展,大部分单位给员工发工资都是直接发放到银行卡上,而不再是通过现金的方式,没有了签字领钱拿工资条的程序。对于单位财务来说,如果领导没有要求,做工资条是一件浪费精力且没什么意义的事情,自然不会主动去做。而对于员工来说,只要每个月到账的钱没少,很多人都无所谓有没有工资条;即便希望领到工资条的人,也不会因为这种事情去举报单位。在单位里形成这种风气后就很难再改变了,对于想知道自己工资如何组成的人员,都是直接去找财务。
不过,其实工资条还是非常有用的,可以看到自己缴纳的五险一金及个税情况,万一出现纠纷时,还能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对于一些大公司,目前都已经在使用电子工资条这种新的形式,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基础工资、奖金、补贴、扣税等具体明细,非常方便,并且对于财务人员也不需要花太多时间。但是在机关事业单位里,信息系统的升级是比较慢的,功能也不够完善,电子工资条还没有推广起来。
我是职场问答达人流雷电,关注我,分享机关单位和国企的各种知识!如果有不同意见,欢迎下方评论留言! 网友解答:不管任何单位,只要单位在运营,给你发工资,一定是有工资条的。只是公司有一定的目的不给你工资条。
现代化,公正公平的正规化的公司一定是有工资条的,得到多少钱,扣除多少钱,一定让劳动者明明白白,而且已经立法。很显然不给工资条是不合规的。
1,发条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一者姓名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2,小小一张工资条包含诸多信息和权益。工资条不仅仅能反应每月工资数额,还能判断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有没有工资中扣除社保及个税明细。还能看到是否按合同约定按时发工资等诸多信息。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还是重要的仲裁证据。
3,站在公司运营角度,工资是人工成本,在财务,税务上肯定是必须要明确的。管理层也必须知道人工成本的具体数据。
4,没给你发工资条肯定是违规违法,具体为什么只有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知道。
只能说明单位不是现代化管理。
公司管理不透明不公开不公正。
不排除和公司资金分配,利益所得有关系。比如奖金,比如补贴等,你懂的。
还能说明员工比较弱势。
各种问题吧。先回答到这。
谢谢!咨询师 江牧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