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抵扣租户可以自己申报不通知房东吗?

网友解答: 这个问题最近很热门,租金抵个税,看起来利好租客,减负减压,其实真正执行起来难度挺大的,租户和房东进行利益博弈,其实损失最大的是房东。具体分析如下:1、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主

网友解答:

这个问题最近很热门,租金抵个税,看起来利好租客,减负减压,其实真正执行起来难度挺大的,租户和房东进行利益博弈,其实损失最大的是房东。具体分析如下:

1、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500元/月,有房东算了一笔账: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房东去“开发票”。最终,租客通过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房东却要多纳税500元!这么明显的利益落差,绝大多数房东是很抗拒的;

2、最关键的问题是,现实社会中大部分是隐形房东(包含众多的二手房东),这些房东平时都是自行委托中介出租,是不纳税的,如果租客按新个税法申报抵税,就等于把这批隐形房东全部曝光,税务局掌握了庞大的房东租赁信息,是不可能放过绝好的增加税源的机会,人家用极小的一点抵扣税的代价,借助租客的手终于动了广大房东们的“奶酪”,但房东们岂能善罢甘休?他们势必会将增加的租赁税全部摊加到租客身上,这和之前房产买卖交易中增加卖方契税但最后又转嫁到买方身上一样,实际上需求方的经济压力不减反增,效果适得其反;

3、另外,从房东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容分析,一般都是比较简易地约定双方责权利,除了租金、日用水电燃气物业费网络费等等租客日常自用的费用,基本没有包含其他费用,现在增加的这笔税费,双方肯定是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否则房东很可能中止租赁,或者提高租金,作为弱势方的租客,面临随时被退租的风险,损失会更大,也可能因此引发更多的经济纠纷与法律诉讼案件,增加行政负担与行政资源浪费;

4、综上所述,无论是从遵守合同约定、保障双方利益,还是保持租客生活稳定等方面考量,建议租客都不要擅自将房东信息与房源租赁情况申报给税务部门,否则可能涉嫌违约,应该事前与房东心平气和地协商出一个稳妥的解决办法,争取达到双赢的结果。毕竟,不管对于租客还是房东其实都不容易,租客将租金抵个税是实际利益的获得方,但也仅是一点小利,而房东投资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买入房产,是拿真金白银付出巨大成本和风险的,大部分房东都需要负担月供,缴税后实际租金减少了,无形中也增加了房东的经济负担。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不存在有些人说的房东就是地主,就是强势方,在这场租金抵个税的利益博弈中,房东其实是明显处于弱势方的。大家理性客观想一想,是不是这样?欢迎有不同观点者在下方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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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我家既是房东也是租客。作为房东,我客客气气提前跟租客沟通不要申报,要么房子我只能收回自住;作为租客,早被运营中心通知目前租金不含税,如果申报后果自负!

所以申报话最好跟房东提前打招呼,因为这关系到房租被征税,而且税率还比较大,这几天在网上看到的大概是十几到二十个点,人家被征税后实际收到的钱变少了,成本增加当然得看人家同意不同意。私自申报不通知房东,人家迟早会知道,而且大家租房都会有笔押金在房东那里,人家有损失不租你啦,直接扣押金也有可能的,到时大家还是闹得不愉快。

在房价正疯狂的2018年上半年,在嘉善入手一套60平米学区房,首付大几十万就先不说了,房贷一月都几千的,出租1500一月,对于我们刚需来说选择暂时出租无非就是想减轻点房贷压力,最近开始申报个税减免项目,我也担心租客把我们家房子信息申报上去,我们不久之后会被征税,而且我家房子最多也就还能租个一年不到,等产证满一年,社保满一年我们落户过去后,就要过去自住上学,万一一次申报后永久当做征税信息,将来处理起来又非常麻烦,所以也提前租客打过招呼啦,租客答应不申报(图一图二)。

作为租客的同时也被租赁公司通知目前房租不含税,如果申报后果自负(图三),所以我们压根也没想过申报房租,只选择首套房利息。关键我们租的房子还是政府配套的企业租赁房(政府的人才公寓),当地政府打包给第三方运营公司来管理的,房子虽说是新房比较干净,带全屋家具电器,但是房租比市价还贵几成。

所以作为租客,要么申报,那么税费成本最终都以房租的形式转移给租客;要么不申报,大家都开心。不存在私自申报不通知房东然后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的情况。大家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这其实就是国家税务部门的高明之处,想要掌握大家的房产信息,出租收入等信息,让房产持有人自动申报肯定不现实,那么给租房人点实惠,甜头,让大家“有奖”来举报房东效果总会好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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