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信息申请表
网站备案信息新增/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1、含“*”项目:为必填项目。2、主办单位名称:内容应真实准确,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信息代替。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

网站备案信息新增/变更申请表
填表说明:
1、含“*”项目:为必填项目。
2、主办单位名称:内容应真实准确,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信息代替。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单位应填写有效证件上的名称。
3、主办单位性质 :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主办单位性质应为企业。
4、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5、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室号或信箱号。
6、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应与网站主办者性质等信息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则其上级主管单位不能为个人。
7、网站负责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的姓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8、网站负责人电子邮箱:用于接收备案编号、备案密码,务必填写正确。如:ct_ymba@189.cn。
9、办公电话:号码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出现“010-00000000”等明显不真实的联系方式。填写标准格式:国家代码-区号-号码,如:086-010-82998299。
10、网站名称:填全称,不能填缩写。(1)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对应一致,无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取得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不得以“论坛”命名。(2)应与其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个人的网站,不得以“某某有限公司”等与其主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授权机构的网站,不得以“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监察”等公共事务关键字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等字头命名。
11、网站首页网址:可填写多个网站首页网址,须确保为同一个网站,不要加http://。
12、网站域名:域名列表中应包含首页网址使用的域名。如首页网址为www.123.com时,则域名列表中应含有“123.com”这一域名,不要加www. 。
13、网站IP地址: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不得出现“0.0.0.0”、“192.168.1.X”等明显不真实的IP地址。如果IP信息为IP地址段,则起始IP和终止IP间用"-"分隔(例如:211.68.0.100-211.68.0.102)。所填IP信息均指公网IP地址,不允许填写局域网IP地址和动态IP地址。
14、用户签名及盖章:个人用户签名即可,非个人用户需同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