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信息一致性问题?
网友解答: 通过电话和现场咨询协会,工商公示系统信息上的所有人不需要都是AMBERS系统上的高管,但在AMBERS系统呈现的高管的信息要与工商公示系统信息一致。比如某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通过电话和现场咨询协会,工商公示系统信息上的所有人不需要都是AMBERS系统上的高管,但在AMBERS系统呈现的高管的信息要与工商公示系统信息一致。比如某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展示的职务是经理,但在管理人登记时不准备把它设为公司高管登记在AMBERS系统,这样的做法是正常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需要披露机构的所有从业人员,只需要披露出现在AMBERS系统上的高管即可。以下是我找的同一家公司在不同系统披露信息的一个案例,第一个是在ambers系统,第二个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看出在ambers系统披露的只是法人郝**,而监事没有披露在备案登记中。
网友解答:这年头做假的太多,我个人认为这些只能证明其能力的一小部分,关键是能否胜任当下工作才是根本,同行业同职位的用人方式我并不是很认可,有可能就先前公司的技术,客户的转移风险存在,他能带走先前公司的,也能带走现在就职公司的,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些信息真没的少用,英雄不问出处,干好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