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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浏览量:1403 时间:2023-01-05 19:31:17 作者:采采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质押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情形时,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转让或登记担保的动产或权利的价值变动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债权人改变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其占有,而用于担保债务履行的财产的价格的权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就价款优先受偿。抵押和质押有以下区别:

1.担保对象不同(1)质权为担保对象提供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提供担保。

2.成立要件不同(1)质押需要让与质押的占有,让与质押的占有不仅是质押的公示方式,也是其成立的要件。(2)抵押权的设立一般只在登记后设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转移和占有。

3.担保机制不同(1)质押除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还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证书的占有和留置的效力,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促使债务按期归还。这种留置权效力是抵押所不具备的。(2)抵押权是一种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权发挥担保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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