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验收规范 节能验收现场应具备的条件?

节能验收的依据?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

节能验收规范 节能验收现场应具备的条件?

节能验收的依据?

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空调系统冷热源及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控等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在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工程的同时,适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

1.0.3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工程技术文件和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竣工质量验收除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1.0.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节能验收现场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

完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保温完成,外墙装饰完成)

2.民用建筑工程达到预期功能条件,设备正常运行一定时间或以上,工程运行应包括一个完整的采暖季和制冷季;

自检项目合格。提供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

3.工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生产能力,设备正常运行一定时间以上,项目运行应满一年。

监理单位应当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的全过程监理质量进行评价,提供评价报告,并签字盖章。

4.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是否与变更设计图纸一致。

5.有完整的建筑节能配电工程资料、施工资料保障资料、节能工程实体检验资料、管理资料和评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