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形式?)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形式?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标志使用者在证书有效期内享有以下权利:(一)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二)在认证产品的广告、展示、销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形式?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标志使用者在证书有效期内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二)在认证产品的广告、展示、销售等营销活动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三)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营销等方面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扩展信息:
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法律法规,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范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者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指南;
(3)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4)包装、储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储运标准。
来源:网——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