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申请认定商标申 请 单 位 (章)申 请 日 期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填
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申请认定商标
申 请 单 位 (章)
申 请 日 期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申请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的单位应当是在本省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申请单位须提交经工商部门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认定的商标应当是使用满三年以上的依法核准注册的有效注册商标。申请单位须提交经工商部门加盖印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三、申请单位应当按照现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表规定,按国际分类提出认定申请。同一商标如分属不同的注册类别则须分别提出认定申请。
四、国外注册情况,应附国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尚在申请过程中的应附国外申请注册委托书的复印件。
五、商标使用简况是指商标最早设计、使用以及连续使用等变革情况。
六、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须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法定报表。
七、市场占有率是指使用该商标商品(服务)的销售额在全国或省内同行业中所占的比例。
八、商品(服务)销售区域名称是指商品(服务)销售到的省级行政区域名称,填写该项目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销售凭证复印件。
九、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是指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利税等在省内同行业的排名位次。比较数据或文字结论须提供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十、企业信誉与获奖情况是指省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对申请认定商标所作的评价或奖励。
十一、企业商标管理情况是指企业的商标管理制度、管理机构、人员的落实情况,以及商标的印制、使用、管理、保护等方面的措施。 十二、企业附送材料目录应按以下顺序排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国外商标注册复印件或国外申请注册委托书的复印件;
4、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法定报表;
5、经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认可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证明文件;
6、商品销售区域的销售凭证复印件;
7、广告费投入凭证复印件;
8、商品信誉与获奖情况;
9、企业商标管理情况。
十三、所有数据、文字结论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公正、有效,同时应标明出处。
十四、填表栏目如因篇幅所限,可适当附页。填写要求文字工整,用语规范,使用蓝(黑)墨水,严禁涂改。未填写的栏目,应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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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综合测评表

陕西省著名商标申请认定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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