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2P政策金融备案,如果过不了备案,平台该何去何从?

网友解答: 过不了不很正常吗?我一直说备案就是个绥靖政策,现在从政策面上看,已经意识到这样放下去的结果还是苦果自尝,所以开始严卡牌照和所谓的白名单制度,不以监管名义给任何合规业态之外的业

网友解答:

过不了不很正常吗?我一直说备案就是个绥靖政策,现在从政策面上看,已经意识到这样放下去的结果还是苦果自尝,所以开始严卡牌照和所谓的白名单制度,不以监管名义给任何合规业态之外的业态放行。

P2P过备案这种发明,本来就是在无奈之下的举措。在创新激励下全国兴起P2P狂潮,本来就是金融体系资产脱表的缩影。把所谓的P2P当一种正经业态看,本来就是一种悲哀,作为资金的信息中介,P2P机构起到的作用是什么呢?信息互通?那用户凭什么在借贷行为上信任一个缺乏权威性的第三方?担保服务?机构从这一步起开始变得沉重,成为借贷业务模式里无法脱钩的一部分。

而这种行为是银行做不了吗?银行也是很丰富的银行体系,有大象转身的中农工建交,照样也有风格激进的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所谓的银行做不了,银行太臃肿,银行不服务不普惠的托词,无疑是以个体替代全局,以个例充当规则,用不符合事实的借口,来为自己的不合规获利辩解。

有没有完全符合监管规定的P2P公司?有的,就我所知是有的。而且从实际业务上也完全合规,基本就是一个非常合规(这基本不可能啊)的小贷公司的网络版本。但又怎样呢?合规就能备案吗?是谁赋予备案天赋人权的?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备案和监管认同,对于监管来说是殊为可笑的。毕竟中国的金融监管有更多更重要的工作要做,相比之下对P2P的要求就简单很多了——别有增量,别有声量,别有音量。

网友解答:

通过网贷备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从目前监管对于首批备案的要求来看,各地对数量都没有明确设置指标。上海是“合规一家、备案一家”,北京备案“只求质量,不求数量”,通过一家备案一家,没有数量额度等限制。

事实上,对于积极配合整改但最终没有通过备案的平台,监管方面已在此前公布的57号文中出了两种处理建议,即良性退出或并购重组。

所谓良性退出,是指P2P平台在未获得金融办备案登记,确认无法继续开展网贷相关业务的情况下,做好投资人沟通并建立有效的善后机制,在有序、妥善地处理好存量用户投资后进行关停或转型。

而并购重组的情况是指未备案平台可与已获得备案的平台进行并购或重组,通过市场优化的方式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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