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双十一绝味鸭脖的营销策略?

网友解答: 22日下午,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消费者发布致歉声明,内容如下:除了发表道歉信,由于此广告违反广告法,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人民币60万元。即使如此,

网友解答:

22日下午,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消费者发布致歉声明,内容如下:

除了发表道歉信,由于此广告违反广告法,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人民币60万元。

即使如此,似乎广大消费者对此声明并不买账,纷纷表示不会在买绝味鸭脖了。

小编看来,绝味这次做的广告,除了低俗毫无下限的,还是一次极其失败的营销。

首先,违反广告法。公然开黄腔不仅引起众怒,其低俗的文字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相关规定,绝味此次被罚款也是意料之中。

其次,失败的公关。相关媒体披露后,引得大量消费者不满,11月6日,天猫旗舰店的图片和文字被撤下,绝味天猫也算是发表了并不那么诚恳的致歉信。谁料想,就在公开道歉次日,绝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篇名为《我不搞预售,我就是玉兽》的文章,直接说出“肮脏的眼里满是肮脏,纯净的的眼里满是纯净”等诡辩之词,拒不认错的态度再次挑战了公众的底线。想想今年海底捞的100分危机公关,可谓高低立下。

最重要的是,涉嫌侮辱和消费女性。相关律师称,已构成对妇女的人格的侮辱。绝味鸭脖的大部分消费者都是女性,这样公然采用女性露骨性暗示言语低俗营销行为,真是愚蠢至极。相反杜蕾斯一直在广告界备受好评,虽也是以性为主题,除了其产品的特殊性,杜蕾斯的广告给人以老司机开车的赶脚,有趣却绝不下俗,而且他的文案所折射出的价值观,一直是非常尊重女性的,这也是它能成功的原因之一吧。

网友解答:

面对绝味鸭脖双十一这样策略我是非常不赞同,我们国家人人平等,不能任何地方歧视女性。有时候我们为了自己利益损害他人的利益。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绝味鸭脖天猫店的营销海报上,人物只穿着一条红色内裤躺着,双脚却戴着锁链。只见广告文案充斥这“鲜·嫩·多汁,想要吗”“抵不住的诱惑”“…香入骨,越啃越有味”等字眼,一盒盒封面写着“鲜货”的鸭脖环绕四周,整个画面充满了低俗的“性暗示”。这样双脚却戴着锁链本身就对女性已经造成了极大的侮辱,周围字更是让人看着辣眼睛。

我个认为是公开“开黄腔”以及消费女性,做法确实可耻,我们不能为了销售利润而做出这种事情,你竟然想钻法律的空隙,你真的太天真了。我们应该用消费者感兴趣的方式,提高参与度。要寻找共鸣, 寻找话题点,造成引爆效应回归产品本身,利用情怀锁住消费者,增加品牌好感和品牌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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