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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增值电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浏览量:5561 时间:2017-03-27 17:26:16 作者:

受理编号:

许可证号:

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申办电信业务种类:

申报日期: 200 年 月 日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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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材 料 目 录

第一章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

第二章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三章 网络技术方案„„„„„„„„„„„„„„„„„„

第四章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第五章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

第六章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第七章 附件复印件„„„„„„„„„„„„„„„„„„„

1、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工商查询章,原件查验);

2、 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工商查询章);

3、 股东有效身份证,股东公司章程和工商执照;

4、 一年内最近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原件查验);

5、 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

6、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列表及其相关资历证明;

7、 网络接入协议,网站接入单位许可证正、副页及年检页,全网接入单位还需提交部证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报备通过的证明文件;

8、 互联网域名注册证书、所有申报域名在工信部备案网站www.miibeian.gov.cn 公共查询打印页(有显示接入商名称的浏览页);

9、 使用商标的注册文件;

10、 相应的前置审批文件(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 医疗器械、电子公告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服务项目需提供本文);

注:

1、申请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每页加盖公章, 按目录顺序编页码装订,使用文件分隔页区分不同的 章节,法人签名的文件必需法人亲笔签名;附件复印件须声明“本文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 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或审计报告中的股权结构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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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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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可行性研究报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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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表格

注释: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应有网站首页截图、栏目简介、提供电信业务服务的时间进度表。 3、预期服务质量: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电信服务规范》提供。 4、效益分析:应有经营业务的总投资、预期收入、业务成本和投资回报周期等。 5、如所填内容超出表格时,可添加附页。

填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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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网络技术方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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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络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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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填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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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期间,承担如下责任:

1. 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2. 设置安全可靠的防火墙,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与系统漏洞测试,适时对软硬件进行升级,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3. 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在网上传送密件,不泄漏用户个人资料。

4. 不在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的九类有害信息。发现有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通信管理局。

5. 建立公共信息内容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制度,用户上传的公共信息在本网站上网发布前,必须经过本网站工作人员的人工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

6. 网站信息内容记录备份保存不少于60日,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7. 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联系制度,保证通信主管部门可以随时与网站安全责任人沟通联系。本网站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网站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二、第三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具有删除违法信息的权力。责任人变更后,应在两天内书面通知通信管理局。

传真号码为:020-87693428,电子邮箱为:aqc@gdca.gov.cn

责任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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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期间,承担如下责任:

1.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2.设置安全可靠的防火墙,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与系统漏洞测试,适时对软硬件进行升级,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3.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在网上传送密件,不泄漏用户个人资料。

4.不在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的九类有害信息。发现有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通信管理局。

5.建立公共信息内容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制度,用户上传的公共信息在本网站上网发布前,必须经过本网站工作人员的人工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

6.网站信息内容记录备份保存不少于60日,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7.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联系制度,保证通信主管部门可以随时与网站安全责任人沟通联系。本网站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网站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二、第三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具有删除违法信息的权力。责任人变更后,应在两天内书面通知通信管理局。

传真号码为:020-87693428,电子邮箱为:aqc@gdca.gov.cn

责任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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