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网站备案

广东管局审核要求1、个人用户,需在核验单最下方手抄承诺书:" 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

广东管局审核要求

1、个人用户,需在核验单最下方手抄承诺书:" 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 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

2、单位主体负责人必须填写法人。

3、核验单" 网站负责人签字" 必须是法人。

4、网站负责人如非法人,请提供授权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5、备案现场拍照如非法人本人,请提供授权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6、网上填写:域名列表与首页网址,必须一致并一一对应。

7、个体工商户备案,没有工商字号的以个人名义备案,并备注个体工商户。

8. 个人用户备案域名数量超过4个(含4个) ,公司用户备案域名数量超过31个(含31个)的,须补充提供主办单位证件、网站建设方案书、所涉域名证书,要求邮寄给广东管局, 一个网站对应多个域名,请在网站信息中备注"N (N 代表域名个数)个域名指向同一个网站" 。将全套资料先邮寄至我司, 代为转交给管局。

9、常规资料:核验单、协议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路135号

备案专员QQ :7851 12711 电话:15870603226

广东省备案特别要求,

于2011年10月13日起,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通知,广东省备案新增以下要求:

一、广东省企业网站备案新增要求:

1、广东省启用专用《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请即日起,下载新的广东《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模板(单位网站),以前的通用核验单作废;

2、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

3、单位备案域名数超过31个时须提供每个域名的网站建设方案书;

二、广东省个人网站备案新增要求:

1、 广东省启用专用《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请即日起,广东《网站备案信息真实

性核验单》模板(个人网站),以前的通用核验单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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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份证件住所地址非广东省内,须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3、 个人备案前缀不相同的域名数超4个时须提供每个域名的网站建设方案书;

4、 个人网站承诺书范本(手写至核验单):“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

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

备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会进行备案抽样检查,若被核查的网站,我司会电话联系客户,告知详情。

近期,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针对个人网站备案出台新规定,一、从2011年10月10日起,个人网站备案申请网站数量超过五家,须提供主办单位证件、网站建设方案书、所涉域名注册证书邮寄我局进行核验。二、个人备案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承诺书内容须由网站负责人亲笔手抄。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邮件内容如下:

1、个人备案申请网站数量超过5家的,须提供主办单位证件、网站建设方案书、所涉域名注册证书邮寄我局进行核验(邮寄地址:510080 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710室)

2、个人备案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承诺书内容" 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 等相应处理。" 须由网站负责人亲笔手抄。

据站长反馈,目前其他省份还没有收到类似的备案新规通知。广东省补充个人网站备案规定,将对个人站长网站备案信息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核,限制个人网站备案申请的数量。网站备案数量超过五个的站长备案新网站必须进一步完善资料。对于网站备案数量不超过五个和以往已经备案成功的站长则不受影响。其中要求提供主办单位证件,从某种程度上对个人站长的经营规模有了一定的要求。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将收集个人站长的网站建设目的、运营理念和远景规划。而提供域名注册证书则加强了网站真实信息的核验。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国内网站数量191万个,有不少站长拥有多个网站。广东补充备案规定,在备案流程上可能更加复杂化,但对于个人站长正确建站亦有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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