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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备案承诺书

浏览量:5133 时间:2017-03-27 17:26:16 作者: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黑政办发〔2006〕1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

步核实 (项目名称)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对备案项目建设

过程的跟踪监督,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所填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拆分项目、夸大缩减项目投资或提供

虚假材料等问题。

二、本项目市场前景、资金筹措、设备选型、投资风险等由企业自主承担。

三、本项目备案确认书有效期为两年,自备案确认之日起计算。对超过备案时限未开工

建设但仍需开工建设的项目,需在项目确认书有效期满30日内向原项目备案部门申请延长,

否则备案确认书到期自动失效。

四、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投资主体、项目产品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企业应

及时到原项目备案部门申请备案变更。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章:

二○一 年 月 日篇二:建筑企业承诺书 建筑业企业承诺书

一、本人 (身份证号码 )系 (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

企业郑重承诺下列行为,若有违反,本企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或撤销在厦门市的资质备案:

1、保证在厦门市区域内严格履行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管理方

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2、本企业填报的《备案资料手册》及提供的一切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包括印章、签

字等)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保证在厦承揽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管理班

子情况在“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4、保证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10日内向市建设与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变

更手续。

5、保证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备齐,通过备案后本年度不再增加;任命的驻厦负责人和生产

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负责人等通过备案后,半年内不再变更。

6、规范建筑用工行为。实行劳务作业分包的,使用本市注册的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

包企业;自带劳务作业队伍的,保证依法与每名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

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不发生拖

欠工人工资行为,主动自觉处理工人群体上访等事件。

7、做好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施工

现场必须组织规范的“现场档案资料”,保证按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持证上岗人员到施

工现场履行施工合同。

二、为保证法律文书、文件的及时、准确送达,本企业特就送达事项做如下授权和声明:

本企业驻厦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为本企业在厦有关法律文书、文件的

收件人,对该收件人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本企业在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在厦办公场所(厦门市 区 路、街 号 室)为本企业在厦法律文书、文件的

送达地址,对该地址可适用留置送达,对该地址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 业 公 章:篇三: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

重庆跨越隆豪汽车车桥有限公司(单位)拟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设内容及

规模:(1)汽车零部件生产用工业标准厂房、科研楼、实验室;(2)管理用办公楼、门岗职

工食堂及倒班楼;(3)以及厂区内围墙、道路、管网、绿化等生产生活设施(4)占地面积

55亩,修建建筑面积大约36666.85平方米;(5)总投资18000万元(人民币)。现向备案机

关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保证提供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填报内容、资信能力等附件均真实、

有效、合法。

2.承诺按备案内容规模实施,若有变更将及时向备案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3.承诺两年内开工,开工前办理完成所有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的相关手续。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转载于:企

业备案承诺书) 2015年 月 日篇四:个人备案承诺书 个人备案承诺书 本人承诺:

本网站 (域名)是个人网站,不含任何企业、单位、营

利性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或者网站运行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营利性

等信息,可视为虚假信息备案,通信管理局可要求关闭网站,实施注销网站备案,并将主体

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填写说明:

1,打印出来用黑色水笔填写。 2,域名要求填写本次备案的所有顶级域名。 3,承诺书笔迹须与核验单笔迹一致。 4,此承诺书需和备案材料一起提交。 签字: 日期:篇五: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饮用天然山泉水(q/tjx0001s-201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中填写的内容,所附的

资料(包括配方、生产工艺、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均为真实,

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不实之处,我公司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按照本备案标准生产的食品不含未经许可的食品(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法

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三、我公司将按照备案标准组织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的规定。

四、我公司随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备案标准实施情况的询问、检查、核实、调查、跟

踪评估等合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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