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无线城市白皮书
中国移动无线城市白皮书(V1.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2011年4月 ,总则无线城市是中国移动的重点业务,是“移动改变生活”理念和“两个份额”目标落地的契机和抓手。将移动互
中国移动无线城市白皮书
(V1.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011年4月
,总则
无线城市是中国移动的重点业务,是“移动改变生活”理念和“两个份额”目标落地的契机和抓手。将移动互联网和移动物联网结合到无线城市的发展当中,将创造中国移动新的增长点。
本白皮书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数据部起草,每一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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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线城市发展概述
(一)无线城市定义
无线城市包括无线覆盖和无线应用两个层面,无线覆盖是指为市民提供2G/3G/WLAN网络服务;无线应用是指市民可以通过手机和各种无线终端随时、随地、随需地获得与政务公开、公共事业服务、个人生活等相关的各种城市服务信息;同时,借助物联网等技术,无线城市为政府和行业用户提供城市信息化应用,提高政府的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各行业的生产效率。
(二)无线城市发展意义
大力发展无线城市已经成为各方共识,无线城市对政府管理者、对市民用户、对运营商都有独特而重要的意义。
1.对于政府用户:通过无线城市实现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市民互动,可提高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通过使用智能城市管理类应用,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升城市品牌形象。
2.对于市民用户:通过无线城市可访问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便民信息,获取政治、经济、衣食住行各类新闻资讯,享受商家在线提供的各种优惠打折活动,达到生活方便、快捷、丰富。
3.对于移动:无线城市是个人数据业务和行业信息化的集中展现和聚合平台,无线城市的应用丰富与规模推广,将形成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带动公司的第二轮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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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线城市发展目标和举措
1.无线城市发展目标:以无线城市建设为依托,聚合各类应用,打造业务融合的承载平台;以无线城市发展为抓手,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力度,推动WLAN/TD网络覆盖,以无线城市发展为契机,发挥移动通信运营能力和专家品质优势,形成中国移动未来数据与信息业务增长的基础。
2.无线城市发展举措: 从总部到省组建“一把手”项目保障团队,最大限度争取政府支持,整合政府和行业资源,大力拓展市民生活信息化应用和智能城市管理应用,将无线城市落地实施,同时,加大WLAN 热点覆盖与健全认证体系建设,统一传播策略,统一用户呈现风格,构建统一开放的运营模式,打造无线城市运营核心竞争力。 (四)2011年总体目标
2011年在全国31省内开展无线城市建设,2011年底实现全国“十类应用、百城达标、千万用户”的三大发展目标。
1.十类应用:面向用户,重点发展实用性强、使用率高的十类精品应用,如公共事业、交通、教育、医疗等。
2.百城达标:全国范围内建成符合 “无线城市评估体系”标准的100座无线城市。
3.千万用户:全国范围内实现无线城市活跃用户突破1000万名。 4
,(五)2011年工作计划
1.集团公司
• 4月上旬下发业务规范、技术规范。
• 4月下旬下发政府及行业推广方案。
• 5月下旬发布业务标识、下发传播策略及推广指导意见。 • 5月下旬下发评估体系。
• 12月上旬组织开展评估。
2. 省公司
• 4月20日前以公文形式,上报无线城市重点开展城市、团队组织架构和具体实施方案及时间进度;
• 4月—9月各省开展平台建设,每月以公文的形式反馈建设进度;
• 10月—12月上旬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完成无线城市建设。
二、业务要求
(一)管理模式
无线城市参照二类业务进行管理,总部统一规范,各省自行建设。 5
,(二)应用要求
应用是无线城市成功的关键,为确保质量,各省应集中精力,以政府和市民为中心,主抓各类稀缺性内容资源。
1.面向市民信息化,总部明确了10类、50项重点应用。各省应在2011年底前实现涵盖10类应用、总计30项以上的重点应用接入。50项应用的情况详见附件一。
2.总部将收集各省应用发展情况,评估最佳应用,供全网借鉴,快速复制。
3.面向智能城市管理,各省可自行确定行业解决方案,总部暂不统一要求。
4.与自有业务(如手机报、手机视频、MM 、手机证券、音乐等)类似的内容不得引入。
(三)呈现要求
1.呈现
(1)无线城市包括WAP 、WEB (PC 版 、手机版)、客户端三种呈现形式。根据无线城市的建设进度和特点,无线城市门户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完成WAP 门户、WEB 门户(手机版、PC 版)的建设;第二阶段完成客户端的建设,总部后续将统一制定客户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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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页面风格需保持一致性和完整性,页面需具备4类基本元素:LOGO 、搜索、正文区、返回,正文区各省可结合业务内容,灵活使用展示建设,页面字体和图片可根据屏幕进行适配。
2. 域名
无线城市域名将实行双域名原则。主域名由总部统一规划,在10086.cn 上进行扩展;辅域名由各省考虑政府需求进行确定,各省在启用辅域名时须报总部数据部批准。
(四)平台要求
无线城市业务为二类业务,总部统一规划,各省按照无线城市平台技术规范搭建本省无线城市平台。
9月底前各省完成平台建设,各基地公司完成基础能力插件开发,开放接口、明确接口规范。
(五)合作管理
各省无线城市应以政府为主导,以客户为中心,拓展大量免费应用;
对于拓展难度大、稀缺性高、成本投入多的信息源,各省可参照
二、三类业务标准,联合政府、企业共同推进无线城市规模发展。
(六)资费原则
无线城市面向市民用户应以免费形式为主,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聚焦实用性强、用户使用量大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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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别获取难度大、运营成本高、合作方资源投入多的业务,可面向体验客户开展调查,明确具体收费方案,并明确相应的成本结构,适当收费。
(七)传播推广
1. 总部将制定统一的传播策略,包括传播口号、视觉标识规范、相关宣传物。
2. 省公司应面向政府、企业、公众的不同诉求,展开宣传;开展本省无线城市大众市场的业务推广;对市民访问的无线城市主页应具有统一的界面风格、统一的菜单框架,用户在浏览不同城市主页时用户体验一致;在面向城市管理者和行业用户的的呈现方式中统一主题和关键元素,如页面组成架构,页面元素和特征。
(八)网络建设
1. 加快WLAN 热点建设:继续加大WLAN 校园覆盖,兼顾容量要求,保证网络稳定性和网络连接速度;针对数据流量需求较大的公众区域,重点聚焦垂直行业,加快热点覆盖速度;实现对我公司营业厅的WLAN 全覆盖,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对三级医院、星级酒店、各大银行营业厅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热点覆盖。(具体网络建设指标以《关于2011年无线局域网(WLAN )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移有限[号])
2. 完善WLAN 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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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管理机制
无线城市不是单一业务,总部将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管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建设、验收、上线、运营、评估。
1. 申请环节:各省在开展无线城市建设前,须上报无线城市重点开展城市、建设方案、应用规划、组织架构及工作时间进度等。
2. 建设环节:各省根据总部规范建设省级统一平台,并确保各省应用、呈现、平台等关键环节符合总部要求。
3. 验收环节:各省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报总部申请上线。
4. 上线环节:总部发文批复同意后,各省正式上线。
5. 运营环节:各省于每月30日前通过OA 上报无线城市业务的进展和问题,包括平台情况、运营情况、应用开展情况;总部每半年对已上线应用进行组织评比最佳应用,供各省借鉴,快速复制。
6. 评估环节:总部将根据无线城市评估体系,进行各省无线城市达标评估,公布年度达标城市名单。
(十)评估体系
总部将根据无线城市系统的组成,建立无线城市评估体系,制定无线城市发展标准。从网络覆盖、平台能力、应用内容、呈现形式、客户感知等方面评判城市是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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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组织保障
1. 总部成立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无线城市领导小组”,各部门联合成立“无线城市工作组”,各部门专业分工,共同推进落实无线城市各方面工作。
2. 省公司应成立与总部“无线城市领导小组”和“无线城市工作组”相对应的无线城市工作团队。成立由省公司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无线城市领导小组”,各部门联合成立“无线城市工作组”。
三、业务方案
(一)业务开放范围
原则上无线城市向全体市民提供服务。
(二)业务实现
1. 接入方式
用户在使用无线城市的无线应用时,可以有三种接入方式,分别为 WAP门户、WEB 门户(手机版、PC 版)和客户端,三者相互协调、互为补充,为用户提供完整的无线城市体验。
2. 无线城市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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