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采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 )编报财务报告行为,保证以XBRL 格式编报的财务报告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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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 )编报财务报告行为,保证以XBRL 格式编报的财务报告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 )技术规范》(GB/T 25500-2010)系列国家标准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下称通用分类标准),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本规则中,按照通用分类标准编制并对外报送的XBRL 格式的财务报告称为财务报告实例文档,简称实例文档。如果企业应用通用分类标准时进行了扩展,报送的文件应包括实例文档及相应的扩展分类标准。按照通用分类标准编制和报送实例文档和扩展分类标准的,应当遵循本规则。

第三条 以XBRL 格式编报财务报告时,应当遵循《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 )技术规范第1部分:基础》(GB/T 25500.1-2010)、《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 )技术规范第2部分:维度》(GB/T 25500.2-2010)、《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 )技术规范第3部分:公式》(GB/T 25500.3-2010)、《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 )技术规范第4 部分:版本》(GB/T 25500.4-2010)系列国家标准、通用分类标准以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指南》(下称通用分类标准指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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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XBRL 财务报告的编报,应当遵循最新版本的XBRL 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通用分类标准。

第二章 一般性技术原则

第五条 XBRL 财务报告的扩展分类标准和实例文档应当采用与通用分类标准一致的编码方式,即―UTF-8‖编码。

第六条 在扩展分类标准的命名空间中,应当包含日期信息以区分扩展分类标准的不同版本。命名空间的格式为:{企业网络域名}/{依据的会计准则}/{日期},依据的会计准则在本规则中统一为企业会计准则,简称cas ,日期格式为―yyyy-mm-dd‖。例如,abc 公司的网络域名为www.abc.com ,在编报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其扩展分类标准命名空间应当为www.abc.com/cas/2010-12-31。

第七条 扩展分类标准应当包含扩展分类标准模式文件和与其相关的链接库文件。

第八条 在以通用分类标准为基础进行扩展时,不能直接增加、修改、删除通用分类标准文件中的任何内容。

第九条 企业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应用通用分类标准:复用(Reuse )和重新定义(Redefine )。在复用方式下,企业在构建扩展分类标准链接库文件时,应引用通用分类标准中的链接库文件并进行扩展,扩展分类标准模式文件应当引用通用分类标准入口文件和企业扩展链接库文件,或者在扩展分类标准中自定义入口文件;在重新定义方式下,企业在构建扩展分类标准链接库文件时,不再引用通用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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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标准中的链接库文件,而是根据企业具体要求,重新构建链接库文件,扩展分类标准模式文件应当引用通用分类标准核心模式文件和企业所有扩展链接库文件。

第十条 以XBRL 格式编报财务报告应当遵循四级标记要求,具体如下:

一级:将财务报表一般信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项目逐一标记;

二级:将每一项附注的全部内容用一个文本块元素(标签后缀为text block的元素)进行整体标记;

三级: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附注中的每一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内容用一个单独的文本块元素(标签后缀为[text block]的元素)进行整体标记;

四级:将附注中重要的金额、百分比和其他数字进行逐一标记。 表1例示了财务报告标记的级别。

表1 财务报告标记级别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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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披露的标记,应当使用通用分类标准定义的通用维度―维度——合并和个别财务报表‖进行区分,若不以通用维度区分,默认为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披露。

第十二条 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应当遵循通用分类标准的建模方式。例如,通用分类标准对资产减值准备增减变动信息披露,未使用维度表格建模,则在标记类似披露时,除非披露结构有重大区别,否则应当沿用通用分类标准的建模方式,即也不使用维度表格。

第三章

企业扩展分类标准模式文件规则

第十三条 企业扩展分类标准模式文件的命名格式为{企业法定中文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日期}.{文件后缀}。文件名称各组成部分之间以英文字符集中的中划线连接。其中,{企业法定中文名称}是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是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15位数字);{日期}是财务报表日,格式为YYYYMMDD ;{文件后缀}是扩展分类标准模式文件的后缀,即xsd 。例如,东方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为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23456789012345,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对应的扩展分类标准模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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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应该命名为―东方股份有限公司-123456789012345-20101231.xsd‖。

第十四条 对于企业财务报告中标题的标记,应当使用数据类型为字符串类型(stringItemType ),抽象属性为是(true )的数据项(item )元素。

第十五条 在采用通用分类标准进行元素匹配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对于含义与通用分类标准中元素一致的元素,应当直接引用通用分类标准的对应元素,不得重复定义。

(二)在进行元素匹配时,只能与通用分类标准中的元素进行匹配,不能直接与通用分类标准中没有使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类标准中的元素进行匹配。

(三)如果通用分类标准中没有适当元素,应当定义扩展元素。扩展元素的定义不得与通用分类标准已定义的元素冲突。

(四)对于含义相同的财务报告概念只能定义一个扩展元素,对于属于同一概念的不同数值,不能定义重复元素进行标记。

(五)企业扩展分类标准模式文件中定义的元素必须是在实例文档中使用的元素,实例文档中未使用的冗余元素不得在扩展分类标准模式文件中定义。

(六)元素的期间属性与财务报告披露事项的时间特征(时点或期间)必须完全一致。

(七)如果需要披露的财务报告概念的借贷属性与匹配的通用分类标准元素属性相反,也属于匹配成功,但需要在编制实例文档时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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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数值前添加负号。

(八)关于―其他‖一类元素的匹配原则,―其他‖的含义是指除已披露项目外,其重要性不足以单独披露的项目,不应以企业的―其他‖元素和通用分类标准的―其他‖元素的分类不同为由认定不匹配。只要财务报告含义相同,就应当匹配通用分类标准―其他‖类元素。

第十六条 企业财务报告中属于同一概念不同期间的披露事项,应当采用同一元素进行标记。

第十七条 在进行元素命名和属性定义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元素的名称应以英文标准标签为基础,遵循―驼峰命名法‖。英文标准标签的定义规则参见通用分类标准指南。

(二)扩展元素的名称不能与通用分类标准元素名称重复。元素ID 格式为{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命名空间前缀}_{元素名称},例如abc 公司的存货扩展元素ID 应该为abc_Inventory。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命名空间前缀中不能包含XBRL 技术规范禁止使用的特殊字符。

(三)所有元素能否为空(nillable )属性均为true 。

(四)虚元素,除域成员元素外,其类型(type )属性是字符串类型(stringItem ),抽象(abstract )属性为true ,时期(period )属性是期间型(duration )。

(五)元素的替换组(substitutionGroup )属性只能是维度项(dimensionItem )、超立方体项(hypercubeItem )或数据项(item )三者之一。

(六)轴元素的名称应当以―Axis‖结尾,其替换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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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titutionGroup )属性为维度数据项(dimensionItem ),抽象(abstract )属性为true 。

(七)表格元素的名称应当以―Table‖结尾,其替换组属性为超立方体数据项(hypercubeItem ),抽象(abstract )属性为true 。

(八)行项目元素的名称应当以―LineI tems‖结尾, 其抽象属性为true 。

(九)域成员元素的名称应当以―M ember‖结尾,其类型为域项目型(domainItem ),抽象属性为true 。

第四章 企业扩展分类标准链接库文件规则

第十八条 在构建企业扩展分类标准链接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链接库文档的命名格式为{企业法定中文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日期}[_{链接库类型}][_{语言类别}].{文件后缀}。其中,{企业法定中文名称}是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是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15位数字);{日期}是该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日,格式为YYYYMMDD ;{链接库类型}包括lab 、cal 、def 和pre 4种类型,分别对应标签、计算、定义和列报链接库文件;{语言类别}仅用于标签链接库文件命名,包括cn 和en 两种类别,分别用于中、英文标签链接库文件命名;{文件后缀}是扩展分类标准链接库文件的后缀,即xml 。

例如:东方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为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23456789012345,其2010年度财务报告扩展分类标准列报链接库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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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应为“东方股份有限公司-123456789012345-20101231_pre.xml”,中文标签链接库名称为“东方股份有限公司-123456789012345-20101231_lab_cn.xml”,英文标签链接库名称为“东方股份有限公司-123456789012345-20101231_lab_en.xml”。

第十九条 在构建企业扩展分类标准标签链接库时,除通用分类标准指南和本规则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企业在自定义元素标签时,在同一语言下同一个元素不能同时拥有多个标签角色(xlink:role)属性相同的标签。

(二)元素的标准标签名称必须唯一,不同元素的标准标签不得相同。

(三)如果元素需要以合计项的形式列报,应当为该元素定义合计标签,并在列报链接库中将首选标签属性(preferredLabel )设臵为合计标签。

(四)如果时点元素在列报时需要区分为期初或期末项,应当为该元素定义期初或期末标签,并在列报链接库中将首选标签属性设臵为期初或期末标签。

(五)如果元素的借贷属性与企业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反,应当为该元素添加负标签。负标签种类和应用方式参见通用分类标准指南。例如,对于元素―CostOfSales‖,根据列报要求需要为其设臵负标签,标准标签和负标签使用示例如下:

表2 标签类型定义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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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针对同一个元素所拥有的每一个标签角色(xlink:role)属性,都应该同时定义中英文标签。

第二十条 在构建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列报链接库时,除本规则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例文档中所有元素都应当包含在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列报链接库中。

(二)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列报链接库的每个扩展链接角色(ELR )中的内容应当反映财务报告的列报层级和顺序。

(三)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列报链接库应当为元素设臵次序(order )属性,同一元素在同一扩展链接角色下的同一层级重复出现时,应该有不同的次序(order )值。

(四)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列报链接库如果为一个元素设臵了首选标签(preferredLabel ),应当在标签链接库中为该元素定义相应标签角色的标签。同一元素在同一扩展链接角色下的同一层级重复出现时,应该在列报链接库中设臵不同的首选标签属性。

第二十一条 在构建企业扩展分类标准计算链接库时,除本规则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企业扩展分类标准计算链接库中应当为元素设臵次序(order )属性和计算权重(weight )属性。

(二)企业扩展分类标准计算链接库中属于同一个计算关系的父元素和子元素应当具有相同的期间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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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扩展分类标准计算链接库中作为一个计算关系的合计项的父元素不能同时作为该计算关系的子元素。

(四)如果财务报告中包含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时点或期间事项的加总计算关系,并且实例文档包含相应的数值,应当在计算链接库中为这些元素定义相应的计算关系。

第二十二条 在构建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定义链接库时,除本规则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定义链接库应当为元素设臵次序(order )属性。

(二)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定义链接库中,只有域元素才可设臵为―维度-域(dimension-domain )‖和―维度-默认(dimension-default )‖属性。

(三)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定义链接库应当将每个维度表格放臵在单独的扩展链接角色中。

第二十三条 企业扩展分类标准链接库中不能包含参考链接库。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复用通用分类标准链接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企业扩展分类标准引入通用分类标准中的各链接库,应在通用分类标准链接库基础上进行增加、禁止等扩展操作,生成企业扩展分类标准链接库。

(二)对于通用分类标准中未定义的扩展链接角色,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定义扩展链接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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