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信息现场核验登记表
网站备案信息现场核验登记表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1 ,准备材料事宜说明一、确认工业
网站备案信息现场核验登记表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1
,准备材料事宜说明
一、确认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系统(www.miitbeian.gov.cn )中备案信息
在网站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前,请确认所属网站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系统(www.miitbeian.gov.cn )中的所有备案信息与进行真实性核验所提供信息相符并真实有效。
二、前往现场进行真实性核验的必须为网站负责人本人。
网站负责人说明: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单位委派具体网站负责人要有单位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三、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所需证件和材料如下: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携带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则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网站负责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网站负责人携带军队代号证书原件。
同时携带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携带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 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携带其护照原件。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携带证件为:
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携带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 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携带其护照原件。
(三)准备的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材料:
1.若进行真实性校验的网站提供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等电子公告服务,在进行真实性校验时,网站负责人必须携带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相应许可文件。
2.若进行真实性校验的网站从事新闻、教育、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在进行真实性校验时,网站负责人必须携带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文件。
四、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一)、网站主办者提供证件的原件不真实或不完备。
(二)、前来进行校验的网站负责人所持身份证原件与本人不一致。
(三)、网站主办者网上提交的主体信息、验证件持有者、证件类型、与备案系统(www.miitbeian.gov.cn )中录入的网站备案信息不一致
(四)、依据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域名证书或域名注册机构网站公共查询信息,核验网站域名所有者与网站主办者身份不一致;
(五)、网站备案接入信息与实际接入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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