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创业概论
课程实习报告课程名称 创业学概论学 院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姓名 王小英 学号 0080335专 业 08市场营销2班 指导教师 张孝峰二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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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创业学概论
学 院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姓名 王小英 学号 0080335
专 业 08市场营销2班 指导教师 张孝峰
二OO10 年 9月

《创业学概论》
市场经济改革与发展状况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就开始了改革开放,开始了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即人们常讲的市场化。1978—2001年,中国市场经济快速成长。
1978年,中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1979年,农村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被给予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1984年,中国做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9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200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向世界宣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中国将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首先是政府职能从服务于计划经济转向服务于市场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已由生产者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策,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获得自主权。政府逐步从直接的大量的企业管理中退了出来,成为宏观管理和社会管理者。1994年财税、金融、外汇、投资等体制改革后,中国已建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宏观管理体系,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其次,市场体系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从无到有并日趋完善,劳动力市场近年来发展快速,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技术市场、信息市场逐步形成。商品、生产要素和服务品的价格绝大多数由市场形成,利率正在市场化,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有效地发挥着作用。中介组织的发展明显加快,已初步形成了有多种机构类别、多种组织形式和多种服务方式的中介组织体系。市场的管理与监督也在不断改善与加强。
特别要指出的是,在中国,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这些年来,通过三次修改宪法,已明确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了各种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地位。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法律,确立了市场规则,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明
,确了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
我国的创业政策
当前各地各类创业政策不少,创业者要用好、用足政策,全面了解政策是第一步。现行的创业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7大板块:
1. 融资服务的政策包括劳动部门、小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制订和操作的各项政策,主要有劳动保障部门的创业贷款担保政策、小企业担保基金专项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开业贷款担保、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等。政策优惠主要涉及创业贷款、担保及贴息等。
2. 场地扶持的政策重点有两方面的政策:一是都市型工业园区的政策,二是创业园区的房租补贴政策。这两大类园区各自都有针对入园企业的房租补贴政策。其中,在创业园区之内,除了房租补贴之外,还有一些相关的配套指导服务,如提供代理记账、专家指导、贷款直接申请的渠道等。
3. 税费减免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商贸型、服务型企业的优惠政策;(2)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3)失业、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4)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 创业专家指导的政策目前上海有一支由600多位各行业专家组成的公益性专家志愿团,可以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的指导服务,包括一对一的咨询服务,也可以由多名专家组成“专家团”为创业者提供“会诊”。另外,还有每隔两周定期举行的开业讲座服务、网上咨询指导服务等。
5. 创业能力提升的政策这一板块的政策可以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创业培训的政策,二是职业经理人培训的政策,三是创业专家讲座方面的信息。其中创业培训政策为个人提供创业
,理论、个性化辅导和创业实训三段式的培训。这一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上海市户籍的所有意向创业者,本市的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以享受全额的培训费用补贴。
6. 鼓励科技创业的政策主要包括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基金政策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等。其中,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由上海市政府出资1.5个亿,分3年实施,每年有5000万元的额度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以科研成果或者专利发明创办企业的,就可申请享受这一政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则包括立项、注册登记、税费减免、贷款扶持、风险投资支持等。
7. 非正规就业孵化器的政策非正规就业是一种小企业的孵化器,个人在创业过程暂时不具备申办小企业的条件或是担心申办小企业成本太高,特别是有意向从事一些劳动密集型、有利于吸纳就业的社区服务业,可申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享受有关扶持政策。非正规就业组织能够享受到政策包括无须办理工商登记、3年内减免地方税费、社会保险缴纳优惠、免费技能培训,还能享受从业风险的综合保险等。
创业法规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在许多领域仍有很多计划经济的痕迹,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还比较多,许多经营项目需经审批,行政检查比较多,税外费用也时有发生。随着政府经济管理水平和企业自律能力的提高,上述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执法和司法均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判例不是法律,没有普遍约束力,但具有越来越大的参考意义,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事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我国企业立法已经不再延续按企业所有制立法的旧模式,而是按企业组织形式分别立法,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
,设立企业还需要了解《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工商管理法规、规章。设立特定待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基地)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我国实行法定注册资本制,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股权、债权等出资,还需要了解有关出资、资产评估等法规规定。企业设立后,需要税务登记,需要会计人员处理财务,这其中涉及税法和财务制度,需要了解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等,还需要了解哪些支出可以进成本,开办费、固定资产怎么摊销等等。
需要聘用员工,这其中涉及劳动法和社会保险问题,需要了解劳动合同、试用期、服务期、商业秘密、竞业禁止、工伤、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诸多规定。还需要处理知识产权问题,既不能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又要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需要了解著作权、商标、域名、商号、专利、技术秘密等各自的保护方法。在业务中还要了解《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等基本民商事法律以及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以上只是简单列举创业常用的法律,在企业实际运作中还会遇到大量法律问题。当然只需要对这些问题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专业问题须由律师去处理。创业应了解哪些法律。
创业企业的创办过程
依法进行登记,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必要程序。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1)全体股东草拟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2)登记在公司股东缴纳全部出资并给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进行,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申请公司登记时提交以下文件:①公司登记申请书;②公司股东签字、签章的公司章程;③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 公司登记机关通过对上述文件的审核,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
,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
另外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的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也可以知道一家公司只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以后,才算成立,才能具有法人资格,那么现在我们必须考虑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假设公司最终没有登记成功即公司最终没有设立,那么在其成立过程中所发生的债务关系是否会因为公司设立没有成功而消失呢? 对此我国《公司法》有明确规定,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原发起人将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