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建设合同
网站制作协议甲方:金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乙方:甘肃省电信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网站,及相关互联网宣传推广活动等工作签订本协议,以兹信用。一、合同服
网站制作协议
甲方:金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乙方:甘肃省电信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网站,及相关互联网宣传推广活动等工作签订本协议,以兹信用。
一、合同服务项目及价款(总计:5000元)

二、甲方权利责任:
1.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及图片,并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2. 甲方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全面负责,一切由其内容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 甲方须允许乙方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由乙方制作等字样或标识。
4. 甲方须将在网站设计完成后,及时向信息产业部进行网站备案否则造成网站停机由甲方负责。
三、 乙方权利责任:
1. 乙方须按甲方意图设计网站和提供服务,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制作。
2.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域名注册、网站维护等服务。
3. 甲方在域名服务到期前一周内未能交纳下一年度的域名费,造成域名被他人抢注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 制作期限及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 制作期限自甲方提供完全部书面、电子文档之日起,即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4月2日由乙方制作完成,并在当日上传至临时网址,通知甲方验收:
2.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自己的网站。
3. 验收期限为2工作日,超过验收期限甲方未提出任何修改意见,表示验收合格。
4. 甲方需对网站所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性提出全部修改意见,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供甲方再次验收。
五、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付清后网站归甲方所有。
,六、 违约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
止或避免的事故。
七、 其它
1. 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
2. 合同有效期为1年。
3. 本合同未尽之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金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乙方:甘肃省电信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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