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办信字〔2010〕187号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标准 评估办法
急 件办信字〔2010〕187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标准(试行)》和《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
急 件










办信字〔2010〕187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标准(试行)》和
《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林业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积极拓展林业在线服务和网上办事,有效整合林业信息资源,不断提升林业网站的建设和运维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和《中国林业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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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林办发〔2010〕185号),经认真调研和多方论证,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标准(试行)》和《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信息办。
特此通知。
附件:1. 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标准(试行)
2. 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办法(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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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标准(试行)
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网站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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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省级林业网站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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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办法(试行)
一、目的意义
开展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是全面了解和掌握林业主管部门网站现状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也是推动林业主管部门网站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对于持续改进与优化网站功能与服务,促进均衡发展,规范全国林业系统网站建设与管理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估目标
围绕建设透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逐步实现以评促建和以评促用的目的,引导和推动全国林业网站不断科学发展,树立林业网站良好窗口形象,为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评估范围
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子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网站。
四、评估依据
以中国林业网智能监管系统提供的各网站日访问量、信息加载量、向主站信息报送量等日常监测数据为主要依据,按照《全—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