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内容及流程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2010〕64 号) 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在向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2010〕64 号) 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网站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采集网站负责人照片、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并向网站备案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证明。
中国联通宁波市分公司已于6月20日开始启动当面核验网站备案信息工作。
一、核验内容
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网站信息,接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核验具体内容如下:
1. 网站主办者(主体)信息
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
(1) 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
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2) 网站主办者为个人,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3)网站负责人的定义: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2. 联系方式
如网站主办者为单位,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或住宅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3.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网站服务内容/项目。
4. 接入信息
接入方式、服务器放置地点、网站IP 地址。
二、网站备案核验、审核流程
1、网站主办者登录中国联通网站备案管理系统:http://124.65.49.12/beian/,录入网站备案信息。
2、中国联通备案人员受理网站主办者提交信息后,对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预核验:初步判定主体信息是否真实,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核验联系方式是否正确。预核验后,中国联通备案人员将向网站主办者发送现场核验通知或信息退回的短信提示:“您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已通过预核验,请在1 个月内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到我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或“您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未通过预核验,请修改后重新提交”。预核验工作必须在主办者提交备案信息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
,3、网站主办者接到通知后,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中国联通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相关材料包括:单位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网站主办者身份登记的域名所有者信息的电子版文件(即域名证书)及纸质版1份、网站主办者与宁波联通签订的互联网专线或主机托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单位有效证件法人与网站备案负责人不一样的请提供由单位法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委托证明以及法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果互联网专线或主机托管协议中甲方与网站主办者不一致的请提供可以说明两者业务关系的业务合同或相关股权证明复印件,如果互联网专线或主机托管协议中甲方(或第三方)与网站主办者之间为业务合同关系的则需提供甲方(或第三方)合法的ISP 许可证复印件。另可携带盖有网站主办单位公章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2份、盖有网站主办单位公章的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1份(单位法人签字处可先签字后带来或由授权书指定的网站负责人在现场签字)。
4、中国联通备案人员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 像素)。照片将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5、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与当事人经核验一致后,中国联通备案人员留存身份证明和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中国联通备案人员登录备案系统,依据证件原件内容对网站主办者网上提交的主体信息进行核验:核验证件持有者、证件类型、证件内容与备案系统中录入的网站备案信息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据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域名证书或域名注册机构网站公共查询信息,核验网站域名所有者与网站主办者身份的一致性,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据本单位对网站的实际接入情况,准确录入网站备案接入信息各项内容。
6、若核验无误,网站主办者向中国联通签订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中国联通备案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若发现备案信息有误,现场核实修改,并在《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进行记录。《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一式两份:一份中国联通留存,一份上报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并加盖中国联通备案校验专用章。
7、在确认备案信息全部核验无误后,中国联通备案人员通过备案系统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系统提交网站备案信息,并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纸制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8、浙江省通信管理局通过省局备案系统,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对中国联通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下发网站备案号后由中国联通实施网站接入;不合格的将备案信息退回中国联通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由负责接入的联通分公司重新核验。
三、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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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网站备案业务流程
四、业务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968号宁波联通科通大楼5楼集团客户部 (中山东路与桑田路十字路口,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背后,联通家园旁)
2、网络备案咨询电话:0574-2787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