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网站备案审核标准
重庆市网站备案审核标准一、主办单位名称(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主办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主要指内容服务提供者(即ICP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非法人实体(如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表
重庆市网站备案审核标准
一、主办单位名称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
网站主办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主要指内容服务提供者(即ICP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非法人实体(如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等)。
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办单位名称应与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主办单位名称应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主办单位名称应与其军队代码证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如网站主办者为律师事务所,主办单位名称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如网站主办者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此类情况一般是民办学校),主办单位名称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主办单位名称应与其核验证件中姓名一致。
(三)注意事项
主办单位名称后不得加英文字母、数字等其他信息。
1
,网站备案审核是以主体为单位进行的,一个网站主办者只能获得一个主备案编号,如渝ICP 备10000001号,但一个主体可以开办多个网站,其备案编号为主备案编号依次递增,如ICP 备10000001-1号、ICP 备10000001-2号
二、主办单位性质
主办单位性质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
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军队,主办单位性质应选择与其对应的选项。
如网站主办者为律师事务所,因为系统中没有与其对应的单位性质,所以主办单位性质暂定选择“企业”选项。
如网站主办者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此类情况一般是民办学校),因为系统中没有与其对应的单位性质,所以主办单位性质暂定选择“企业”选项。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主办单位性质是个人则选择“个人”选项。
三、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
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组织机构代码证”选项。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号码”选项。
2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军队代号”选项。
如网站主办者为律师事务所,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组织机构代码”选项。
如网站主办者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此类情况一般是民办学校),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组织机构代码”选项。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身份证”选项。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与其身份对应的“军官证”或“台胞证”选项。
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护照”选项。
(三)注意事项:
如网站主办者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选择“护照”选项,应向接入商提交含有中外文对照的护照复印件。
四、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
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3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军队代号。 如网站主办者为律师事务所,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如网站主办者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此类情况一般是民办学校),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填写与其身份对应的军官证号或台胞证号。
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护照号。
(三)注意事项:
用户可登陆重庆市工商局“联合征信系统基础信息查询” http://
五、主办单位所在省、市、区/县
主办单位所在省、市、区/县应与主办单位实际通信地址所在地一致,且该项中“区/县”项必须填写。例如:重庆市、市辖区。
六、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4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
如网站主办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民办学校,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应填写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或本单位全程。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律师事务所,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不能填写工商局、卫生局等发证机关名称。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应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三)注意事项:
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应与网站主办者性质等信息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上级主管单位不能为个人。
七、主办单位通信地址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
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军队、企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填写实际办公地址。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非中国公民,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填写实际家庭住址。
(三)注意事项:
如网站主办者为外地在津学生,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填写学校地址并注明所在院系、班级等详细情况。
5
,八、证件住所
证件住所:接入服务商核验网站主办者提供相关证件中所标注的注册地址。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
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证件住所应与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地址一致。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证件住所应与其企业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证件住所应与其核验证件中的地址一致,如果证件中没有注册地址,应填写实际通信地址。
如网站主办者为律师事务所,证件住所应与其组织机构代码中地址一致。
如网站主办者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此类情况一般是民办学校),证件住所应与其组织机构代码中地址一致。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证件住所应与其身份证中的地址一致,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应与其他核验证件一致。
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证件住所应与其核验证件中的地址一致。
九、主体负责人姓名
主体负责人: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主体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6
,主体负责人姓名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
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主体负责人姓名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主体负责人姓名应与其核验证件中的负责人姓名一致。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主体负责人姓名应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三)注意事项:
当单位法人授权其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真实性核验工作时,如单位法人发生变更,网站主办者应向接入商重新提交法人授权书。
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主体负责人应与其进行真实性核验的人员一致。
如主体负责人姓名填写公司法人信息且网站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一致,应由其法人进行现场核验。
如主体负责人姓名填写公司法人信息,网站负责人姓名填写被授权人信息,被授权人可以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到现场代法人进行现场核验,接入商应留存法人授权书原件。
十、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应与有效证件号码相对应。
7
,如主体负责人为中国公民,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身份证”选项,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与其身份对应的“军官证”或“台胞证”选项。
如主体负责人非中国公民,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护照”选项。
十一、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应与有效证件号码相对应。
如主体负责人为中国公民,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身份证号码,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填写与其身份对应的军官证号或台胞证号。
如主体负责人非中国公民,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护照号。
十二、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
(一)主体负责人办公电话:
主体负责人办公电话号码应为重庆本地号码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例如:086-022-60351158
(二)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应为重庆本地号码且内容真实准确。若无重庆本地手机号的,请在备案信息备注项中说明原因。
(三)主体负责人电子邮箱:
主体负责人电子邮箱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
(四)注意事项:
8
,工信部二期升级改造备案系统会将已通过省管局审核的备案密码发至主体负责人手机和邮箱中。
十三、网站负责人姓名
网站负责人: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一)网站主办者为单位:
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企业、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网站负责人姓名应填写单位法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姓名。
(二)网站主办者为个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姓名应与主办单位负责人姓名一致或填写实际负责网站维护人员姓名。
(三)注意事项:
如网站主办者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企业、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且主体负责人是法人,单位法人或网站负责人应与其进行核验工作的人员一致。
网站负责人姓名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十四、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
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身份证”选项,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与其身份对应的“军 9
,官证”或“台胞证”选项。
如网站负责人为非中国公民,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应选择“护照”选项。
十五、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应与有效证件号码相对应。
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身份证号码,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填写与其身份对应的军官证号或台胞证号。
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应填写护照号。
十六、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
(一)网站负责人办公电话:
网站负责人办公电话号码应为重庆本地号码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例如:086-022-60351158
(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应为重庆本地号码且内容真实准确。若无重庆本地手机号的,请在备案信息备注项中说明原因。
(三)网站负责人电子邮箱:
网站负责人电子邮箱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
(四)注意事项:
如网站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同为一人,网站负责人的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应与主体负责人一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