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仲裁与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纠纷的解决_王芸

2009年3月(总第198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 2009NO.3,(Cumulatively,NO.198)在线仲裁与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纠纷的解决王芸(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2009年3月(总第198期)

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 2009NO.3,

(Cumulatively,NO.198)

在线仲裁与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纠纷的解决

王芸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网络购物已经被群众接受,不再是新奇的事物。与之伴随而来的则是大量产生的网

购纠纷,相隔千山万水的销售者和消费者间产生的矛盾如何解决成为网络购物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网络交易平台内部解决机制缺乏公信力,即将推出在电子商务网上仲裁成本过高,怎样的机制能够适应网络购物的特点。笔者认为将小额消费仲裁与网上仲裁制度相结合,构建一个小额消费网上仲裁中心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网络交易;网上仲裁;小额消费仲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早已不再是新鲜话

题,甚至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早先的电子商务主要为

网络交易平台与其他交易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存在委托代理、信托行纪、居间合同、柜台出租、合作经营和技术服务等不同说法,但目前统一的看法是任何关于商品质量,交货情况,买家延期放款,出价不买的纠纷根本上还是属于买卖双方的纠纷。③

采购活动服务,而如今,B2C 和C2C 模式大有取企业间销售、

代原先占领导位置的B2B 模式的趋势,个人消费者积极参与到网络购物中来,成为电子商务的主力军。

以国内最大的网络交易平台之一———淘宝网为例,从事的业务主要分为以C2C 为模式的“淘宝网”和B2C 为模式的“淘宝商城”。根据淘宝网的官网数据,截至2008年底,淘宝网注册会员超8000万人;2008年第一季度,淘宝网交易额突破188亿人民币,2007年全年成交额突破433亿人民币。电脑、冰箱、饰品、食品、各种场所的优惠券、缴纳各种公共事业费用,几乎所有现实生活中的交易都可以搬到网络中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习惯在家中逛商场,进行各种消费活动。

而网络交易的繁荣发展无可避免的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例如税收和监管问题等等,但其中最严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还是如何处理买卖双方的纠纷。

二、网络交易争议的解决

网络交易平台使位于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的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更加方便快捷,但这种轻松跨越时空和空间的交易方式,也使得网络交易中的纠纷及其解决变得复杂起来。试想,一个位于上海的买家从北京购买一款千元左右的手机,即使发现质量不合格怎么可能千里迢迢奔赴北京索赔;又或者纽约的卖家向南京的买家发出一套圣诞期间商场推出的促销上平后,发现买家迟迟不缺认付款甚至恶意投诉,又怎么可能向南京法院起诉。争议标底较小,空间时间金钱成本高,网络交易的特性决定了在其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也必须通过网络来解决。

(一)网络交易平台的内部纠纷解决机制

为了规范网络交易,增强安全性从而吸引更多的网络交易参与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往往会制定一系列的内部规则,要求参与网络交易的主体事先同意。由此,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成为了纠纷解决者和裁决者。例如淘宝制定的《个人交易平台争议解决补充规则》和《淘宝商城交易通用规则和判断规

则》,通过自定的标准判断谁是过错方,并作出禁止交易、注销

一、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定位

目前国内有很多服务商专门从事网络交易平台的建设,为没有自建平台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相关服务,除了上文提到的淘宝,比较著名的还有易趣以及近两年出现的拍拍网。

这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本身不参与商品的实际交易,只是按照其与买卖双方的协议向他们提供服务。卖家发布商品提出要约,买家挑选商品做出承诺直接拍下,或者提出反要约要求卖家修改某些条件,最后达成合意。买家付款,卖家线下发货。支付货款的方式有很多种,银行汇款,邮局汇款,或者更安全的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付款。下图以在易趣为例,简单说明通过安付通②进行一次成功的买卖的过程。

安付通操作步骤

交后进入安付通进入安付通流程

买家

卖家

登记等内部惩罚。

淘宝甚至还推出了仲裁服务,当买卖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以书面提交仲裁申请,淘宝可以决定是否受理,并对纠纷做出判断。

上述的方式虽然对解决网络交易的争议起到一定作用,但在许多方面存在问题:1. 公信力,裁决究竟具体由谁做出,是否公平公正;2. 资格,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淘宝可作为第三方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淘宝并不具备仲裁资格,所谓的仲裁程序也不符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3. 效力,即使淘宝作为处理决定,也由于完全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强制要求双方遵守;4. 相关性,淘宝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的双方当事人均有联系,甚至可能对纠纷的产生本身也负有法律责任,不能完全独5. 拖延时间,纠纷解决程序的设置可能反而耽误当立于争议;

事人寻求合理途径解决纠纷的时间。

综上所述,在双方对争议处理结果均表示认可的情况下,网络平台的内部解决机制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这种解决机制的作用是有限的,一旦当事人质疑这种方式的合法性,由于缺

确认购买

安付通物品出售物品均支持安付通

付款给易趣

卖家街道易趣到款通知后立即发货并提交发货信息

收货满意后同意发放贷款卖家收到货款

从买卖双方达成合意的过程以及随后的支付来看,不同于企业自己组建的交平台,易趣作为第三方的平台仅仅充当了中介人的角色,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虽然就易趣和淘宝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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乏执行力和终局性,纠纷实际上仍然没有化解。

(二)网上仲裁

与网络交易平台内部解决机制相比,通过网上仲裁解决网络购物纠纷效力高,公信力强,并且是有迹可寻的。实际上,网也早已络仲裁是目前解决国际域名争端的唯一方法。在中国,建立中国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通过网上仲裁的方法解决域名争端。

的出台,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将网络仲裁推广到电子商务和其他可领域。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

(二)国外案件收费表

争议金额(人民币)

10万元以下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至50万元50万元至100万元100万元至500万元

仲裁费用(人民币)

争议金额的5,最低不少于4000元5,000元 争议金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4.5

9,500元 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4!,500元 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3.5

39,500元 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2.5

000元 争议金额500万元以上部分的1.5P0万元至1,000万元139,1,000万元至5,000万元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214,000元 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1a4,000元 争议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5�4,000元 争议金额10,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4

10,000万元以上

注:涉外案件每案另收立案费人民币1万元。

其次,纯粹的国内网络购物争议经网上仲裁后可以直接申请地方法院执行,涉外网络购物的执行却会出现障碍。原因是我国在加入《纽约公约》时做出商事保留条款,仅对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而消费活动不属于商事性法律关系。根据商事保留,《纽约的其他成员国有理由拒绝承认和执行我国做出的消费争公约》

议仲裁,我国也不承认或执行其他成员国做出的消费争议仲裁。

最后,即使我国收回商事保留条款,如果争议双方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仍不现实。强制执行将消费争议从网络又拉回现实世界中,空间时间和金钱的问题再次出现。

(三)网络小额消费网上仲裁

消费争议本身有一套解决方案,如求助消协、提起诉讼等,目前许多省市的仲裁委员会但最方便的莫过于申请消费仲裁。

都设立了消费仲裁中心,快速解决涉案金额小的消费争议。如上海仲裁委员会小额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一两个月就可以对消费争议做出有效的最终裁定,与消协相比更为权威,与法院相比则更加快捷,收费也比较低廉。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800元,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的案件每件收费仅100元。

与《网上仲裁规则》动辄上千上万的收费相比,上海小额消费仲裁的收费标准显得亲民可行。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消费争议案情比一般比较简单清晰,仲裁所需时间也比较短,费用自然低廉。我们完全可以在《网上仲裁规则》的基础上制定一套专门针对网络小额消费的规定,规定较为低廉的收费标准,将小额消费仲裁中心设置到虚拟网络中来。

针对强制执行裁决不现实的问题,可以根据网络交易的特性创设新的制度,比如仲裁开始前要求双方向仲裁庭汇入一笔履行裁决保证金,裁决作出后直接划拨给相应方。

或者将仲裁裁决与网络交易平台内部解决机制结合起来,可以要求各网络交易平台在执导下制定相应的信用评级以及奖惩制度。比如在实名认证的基础下根据仲裁裁决对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评价作出记录,或者不履行仲裁裁决则限制交易。由于有仲裁裁决做依靠,网络交易平台对买家或卖家做出的惩罚措施公信力比较强,容易被接受。总之,网络中产生的问题,应当尽量在网络中解决。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2009年1月8日修订并通过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以下简称《网上仲裁规则》),该规则将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的出台明确了以往网上仲裁讨论中的许《网上仲裁规则》多问题。

规则第一条就指明“以在线方式……解决电子商务争议,也可适用于当事人约定适用本规则的其他经济贸易争议。”同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时明确了仲裁协议可以采用电报、

采用可靠电子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规则还承认了电子签名,

签名的电子证据与经手写签名或盖章的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和证明力。

在确定仲裁地的问题上,要求根据规则,“当事人约定仲裁地的,从其约定。当事人未作约定的,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为仲裁地。仲裁裁决视为在仲裁地作出。”仲裁地的明确解决了长期困扰网上仲裁的仲裁地真空问题,极大便利了涉外仲裁的承认和执行。

继承并发展了仲裁程序高效便捷的优点,《网上仲裁规则》

网上仲裁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一般情况下,快速程序15日内,简易程序2个月内,普通程序4个月内应当做出裁决书。

《网上仲裁规则》的出台在中国仲裁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性质,它的出现会促进电子商务的进一步繁荣。

(2)《网上仲裁规则》解决网络购物争议的缺陷

《网上仲裁规则》确实能够解决电子商务中的部分争议,但是针对网络购物的特点,《网上仲裁规则》是否能很好的发挥作用是一个问题。

首先,是仲裁费用的问题。根据《网上仲裁规则》的规定,国内案件的仲裁费最少为4000元人民币,涉外案件还要加收1万元人民币的立案费。而在淘宝、易趣等网络购物交易平台上的多为个人消费,每次成交少则几十元,多不过千、万元计,仲裁费用超过了争议金额,仲裁成本过高。

(一)国内案件收费表⑥

争议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下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至50万元50万元至100万元100万元至500万元500万元至1,000万元1,000万元至5,000万元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10,000万元以上

仲裁费用(人民币)

争议金额的5,最低不少于4000元5,000元 争议金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4.59,500元 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4!,500元 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36,500元 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1v,500元 争议金额500万元以上部分的0.86,500元 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656,500元 争议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5`6,500元 争议金额10,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4

三、总结

如果说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则为在线解决小额消费争议创《网上仲裁规则》创制了一系列网上仲造了技术上的条件,那么裁的规范,可以说为小额消费网上仲裁的开展铺平道路,扫除了许多障碍,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

[下转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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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法律。

它的出台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打破基础领域的体制性障碍,推动行业间的竞争,促进优化资源社会和国家配置,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有利于中国经济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在中国市场经济和市场法制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保护公平竞争,促使社会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它通过限制和阻止市场势力和反对不正当的市场行为,以维护和扩大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的自由权利,排除进入促进自由竞争、优化配置资源市场的障碍,从而达到鼓励创新、的功能。

其次,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反垄断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国的消费者向来处于弱势者的地位,面对一般企业是如此,面对垄断企业更是如此。因此,它明确了垄断企业的市场地位,明确规定垄断企业与消费者的相互关系,这必将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

再次,有利于我国更好地适应WTO 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它的出台是我国加入WT0以后,与国际经济制度接轨的一个重大举措。这部法律的出台,有利于抑制跨国垄断势力,打击跨国企业操纵市场价格、产品质量和滥用市场有利于防范外资并购所带来的垄支配地位等限制竞争的行为。

断,促进内外资的平等竞争。同时,还将极大地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升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最后,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它的出

台,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经济发展现阶段的特点,从我国经济的实际出发来进行立法,并积极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立法的有益经验,不仅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反垄断的制度、专门机构等相关内容,还充分考虑到与我国现行法律的衔接,它标志着我国竞争法律制度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形成,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的建设。

实践告诉我们,仅凭一部《反垄断法》担当不起我国反行政垄断的重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反垄断法仅仅是中国反垄断尤其是反行政垄断的开始。但毋庸置疑,《反垄断法》作为国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最为重要的一部法律,它的出台将对各个行业竞争意识的提高产生深远的影响,整个社会必将随着这部法律的出台,加深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建立和完善各自企业和行业的竞争机制,从而使整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得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林燕平. 论入世后我国竞争政策与竞争立法的定位及基本原则. 政治与法律,2003,(1).

[2]李富成. 北大法治之路论坛. 法律出版社,2002.

[3]王晓晔《. 入世与中国反垄断法的制定. 法学研究,2003,(2).[4]赵旭东. 企业法律形态论. 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6. [5]程宝山. 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 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3. (1987—),男,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作者简介]王鹤立究方向: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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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开始,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中心将开始正式办理网上仲裁业务,随时经验的不断积累,通过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方式,小额消费网上仲裁的出现指日可待。充分吸纳网上仲裁以及小额消费仲裁的优势,配合网络平台内部“三不管”的大难题。便捷解决机制,相信网络购物纠纷不再是的交易程序,规范的交易环境加上顺畅的纠纷解决机制,网上交易平台的发展一定会更加蓬勃。

[注释]

①电子商务一般可以分为三种形式:企业间通过数据电文的形式从事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简称B2B );企业间通过自己建立的或服务商提供的网络平台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简称B2C );以及个人通过第三方搭建的网络平台进行货物和服务的交换(简称C2C )。

②安付通是eBay 易趣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共同推出的,可在交易过程中充当中立第三方的角色。买家可以不直接汇款给卖家,而是汇款给第三方———“安付通”,并由它保管该款项。随后“安付通”将通知卖家已持有款项并提示卖家发货。当买家收到商品,并检验认可后,安付通便把货款发给卖家。与之相类似的是淘宝网的支付宝。

③高富平, 方友明《从网上购物遇假案看B2C 在线交易的责任承担问题》,华东政法学院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④规则具体内容见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help-855. 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help-4259.htm 。htm ;

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全文见:http://www.cietac.org/rules/DNDR C-r.pdf 。

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附件二:《网上仲裁案件仲裁费用表》,见http://www.cietac.org/rules/DNDR C-r.pdf

[参考文献]

[1]武敏. 网上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机制研究.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

[2]李娟. 试论网上仲裁的法律问题. 仲裁研究,2008,(2).[3]高富平. 电子商务法律指南. 法律出版社,2003.

[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 全文见:http://w ww.cietac.org/rules/DNDR C-r.pdf.

[5]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站,网址为:http://www.ci-etac.org .

网址为http://www.accsh.org/accsh/in-[6]上海仲裁委员会网站,dex.html .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2007级硕士研究生。[作者简介]王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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