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析及对策

第30卷第10期2009年10月通化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 OF T ONGHUA TEACHERS COLLEGEVol . 30№10Oct . 2009电子商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析及对策佘燕

第30卷第10期2009年10月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T ONGHUA TEACHERS COLLEGE

Vol . 30№10Oct . 2009

电子商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析及对策

佘燕达

1, 2

, 王 影

(1. 通化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系, 吉林通化134002; 2. 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发展, . 电子商务以其交易的便捷性与开放性, 在信息的传播、了高效率. 但是, 影响了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

关键词:电子商务; 信息不对称; 电子商务立法; 中图分类号:F062. 5 文献标志码:A :10082009) 10-0082-02收稿日期:2009-02-作者简介:(-) , , 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在读硕士, 通化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系教师.

  信息不对称是指相互作用的主体之间就某一事物信息的掌握在量上处于不对称的状态.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 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十分普遍. 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 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

务承诺不予兑现, 或者服务不周全, 这样出现了事后的信息不对称, 即道德风险的情况. 1. 2 引起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 由于买卖双方是在不同地点进行交易, 而且存在商品信息与商品实物相分离、商品与售卖网站相分离的现象, 因此不同于传统市场中的面对面交易, 买者不能亲眼所见交易的商品, 这使得卖方的信号传递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同时买方的信息识别能力也被削弱.

另一方面, 由于诚信意识淡泊, 卖方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故意隐匿商品的质量信息, 有利用信息牟利的企图, 欺骗买方, 从而导致商品的真实质量与其网上所发布的信息质量不相匹配的现象. 而在交易达成之后, 卖方获得了短期利益, 又不愿为其商品质量负责.

在法律监管方面, 我国的电子商务是在没有电子商务法的情况下, 蓬勃发展起来的, 并且在实际交易中, 已经涉及到一些相关的诉讼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对电子商务立法很重视, 先后出台了《电子签名法》、《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人大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对现阶段的电子商务行为起到一定规范作用. 但到目前为止, 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电子商务法》. 因此如何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 将其纳入法制轨道, 继而促进其健康有序地发展, 成为当务之急.

1 电子商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及原因分析

1. 1 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现实表现

电子商务的发展方便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然而电子商务市场中的经营者通过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 使得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日趋严重. 如:凡有过网上购物经历的人都知道, 在进行购物时, 卖家和买家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即卖家掌握的关于商品质量的信息量大于买家) .

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电子商务中的现实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是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 试图达成交易的双方中拥有信息量多的一方(信息优势方) 可能会利用另一方(信息劣势方) 信息缺乏的弱点而使其不利. 从而使市场交易的过程偏离信息缺乏者的愿望.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 逆向选择问题来自买方和卖方有关交易商品的质量及价格信息的不对称.

二是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交易合同达成以后, 交易的一方在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同时做出有损交易另一方利益的行为, 从而引起市场交易各方的利益冲突, 最终导致市场低效. 售后服务市场也是市场的一部分, 但是有的卖方在把商品卖出之后, 不愿为其销售商品的质量负责, 将其给消费者的售后服・82・

2 解决电子商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

2. 1 健全和完善电子商务立法

综观当前我国电子商务法律的现状, 尚没有统

,

一的《电子商务法》来监管和规范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具体行为, 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性规范文件正在制定中, 有的法律、法规已经出台. 已出台的多数的规范性文件尚处于把好电子商务入口即准入制度的程度, 如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 9) 、信息产业部《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2000. 11) 、《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办

(2000. 法》、《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9) 、《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00. 9) 等. 值得一提的是, 于2004年8月28日正式通过, 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签名法》, 它意味着电子签名将获得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标志着电子商务市场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迈进了重要的一步. 这些法律、法规作用, 但还无法全面适用于电子商务, .

笔者认为, , 防止产生信息不的权利与义务, 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对于立法机构而言, 应从电子商务的实际情况出发, 在既照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需求, 又考虑到电子商务的技术性特点的前提下, 制订一部《电子商务法》, 使得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 当然, 这需要国家立法机关组织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并进行充分论证才能够使之充分顺应电子商务活动的规律, 真正成为电子商务的促进法, 而不是某一部门、集团牟取利益的工具. 让所有的交易者能够预见其交易行为的法律后果, 使合法的交易行为得到法律的保护. 2. 2 加强信号传递与信息甄别

在电子商务市场中, 由于买方无法直接观察、接触、试用产品, 面对信息不对称状况, 电子商务市场中经营者(卖方) 必须向消费者传递相关信号来表明自己产品的质量和自己的信誉. 如通过广告、建立信誉或保证信用等方式披露自己的信息, 向买家直接传递信号, 说明企业实力强、信誉好、产品质量有保证, 以便消费者通过接受这种信号来决定自己的

参考文献:

[1]陈娟. 电子商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J ].商业时代, 2006(20) .

市场行为.

另一方面, 作为买方的消费者也应提高自身识别信息的能力, 如关注商品经营者的信用评级, 多方面搜集商品信息以及同类商品的相关信息, 在交易之前对信息加以分析, 做出正确的决策. 这样做可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但可以更准确地判断交易商品的质量与价值, 尽量缩小与卖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2. 3 建立信用评价机制, 形成诚信交易的氛围首先,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 交易双方都应树立诚信意识, 以建立良好的声誉, 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具体可通过信用评价机制, 如交易后消费者, 诚信, 因为一旦在交易中失去诚信, 就, 从长远看是不利于其发展的. 利用良好的信用评价机制在市场中形成守信者得利益, 失信者付代价的约束机制. 其次,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引入可信赖的第三方机制, 可以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 在电子商务市场中, 买方对卖方的信誉和产品质量的了解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 而这些信息有的是由卖家传递过来的, 卖家具有制造虚假的产品信息骗取买家的信任以获得高额回报的动机, 因此这些信息无法完全取得买家的信任. 如果通过中立的第三方提供这些信息, 信息的可靠程度将大大提高. 另外, 在支付货款时也可通过第三方(如网上购物中的支付宝) 来完成. 这样买方可以在交易时先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 待收到商品确认其质量后, 再通过第三方将货款转给卖方. 通过这种方式来促使买、卖双方诚信交易.

3 结语

信息不对称广泛存在于电子商务交易之中, 它是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解决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除了建立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以外, 还要强化诚信意识, 增强信用观念, 建立起一个人人守信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 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导致的人为交易风险, 使电子商务在良好的环境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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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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