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江北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方案》、《江北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江北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方案》、《江北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区域划分调整方案》、《江北区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江北府发〔2006〕228号各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执行《江北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

区域划分调整方案》、《江北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区域划分调整方案》、《江北区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江北府发〔2006〕228号

各区属相关部门、各街、镇:

为保护城市声环境、控制水污染、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源安全,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江北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方案》、《江北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区域划分调整方案》、《江北区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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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调整方案

注:1﹑未调整适用功能类别的水域不上报。

2﹑备注中说明水域兼有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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