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域名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一种全球治理的视角

贵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域名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一种全球治理的视角姓名:高扬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国际法学指导教师:魏红20080601 ,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论域

贵州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论域名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一种全球治理的视角

姓名:高扬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国际法学

指导教师:魏红

20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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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论域名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一种全球治理的视角

中文摘要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网络空间具有全球性、交互性以及管辖的非中心性特点,使的网络世界的纠纷不可能单靠一个国家来解决,它需要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本文对域名管理体系进行了认真的分析,阐述了域名管理体系的全球治理模式对完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影响与借鉴。文章的第一部分围绕域名和域名权展开,首先介绍域名的由来、域名的概念、域名的层次结构,并归纳出域名的四个法律特征,并进一步分析了域名的法律性质,认为域名应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独立范畴,并以此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对域名纠纷的产生原因,并对几类主要的域名纠纷的进行了研究。第三部分介绍了域名管理体系的现状。从全球治理的视角出发,分析了域名管理及其纠纷解决的多层次多纬度的治理。第四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创新点——借鉴域名领域的独特的模式对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制定提出现实的路径选择。在后TRIPS时代,参照域名管理系统的经验和网络自身特点提出制定统一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前瞻性构想。关键词:域名全球治理网络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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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DomainName&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

UndertheEnvironmentofNetwork

Aglobalgovernanceperspective

Summary

TherapiddevelopmentoftheInternettothenetworkenvironmentof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hasbroughtunprecedentedimpact.Cyberspaceisinteractiveand

canaglobal,non-jurisdictionofthecentralfeaturesofthenetworkSOthattheworldnotrelysolelyonadisputetosolvethecountry,itneedsinternationalcooperation

aandcoordination.Inthispaper,theDomainNameSystemwascarefulanalysis,

theDomain’NameSystemistheperfectmodelofglobalgovernancenetworkandhaveaspecialsignificancefor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protectionsystem.The

onarticlethefirstpartoftherightdomainnameanddomainnamesstart,firstofall

ondomainnamestheoriginoftheconceptofdomainnames,domain—levelstructure,

.and.s.u…m.medupthelegaldomainofthefourfeatures,andfurtheranalysisofthelegalnatureofthedomainnames,domainnamesshouldbeconsideredasaknowledge,thescopeofanindependentpropertyrights,andasthetheoreticalbasisforthisarticle.Thesecondpartofdomainnamedisputescauses,andthemajorcategoriesofdomainnamedisputeswerestudied.ThethirdpartoftheDomainNameSystemwasintroducedinthestatusquo.Fromtheperspectiveofglobalgovernance,managementofthedomainnamedisputeresolutionandthemulti—levelgovernanceandmorelatitude.Thisarticleisthefourthpartofthetheoreticalinnovation・thearea’Suniquedomainnamefromthemodelofthenetworkenvironmentundertheprotectionofintellectualpropertyrulesenactedbytherealityofthepathchosen.Inthepost-TRIPSera,inthelightofthedomainnamesystemmanagementexperienceanditsowncharacteristicstonetworkofformulateaunifiednetworkof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rulesforward-lookingvision.

Keywords:Domain

GovernanceNameInternet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Glob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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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爻的学位论戈,是本人在导婚妁指导下,独立适行研诧所取得的成暴。除丈中已经i王明引用的内容外,拳沦文不包含任何其i邑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袭或撰写过的科研成聚。对长文的研充在做出重妥贡毛乏的。?、~。i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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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论文使j钥授权的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责州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

本人授权贵州1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戽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编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和汇编本学位论文。(保密论文在角孚密舌应遵守此规定)论芰作者签名:壶乳导师签名:‘’霭毅蔓,_j期:2里!星生g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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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互联网自20世纪60年代出现,经过不断发展已经深入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完成了由一种信息交流的工具到人类的一种生存模式的嬗变,其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之前的任何一种信息传递的方式。真实的个体通过虚拟的网络交互往来,虚拟空间中的活动又对现实物理世界中的个体产生真真切切的影响。网络世界作为人类个体活动范围的扩展,作为现实世界的延伸,带给我们的是更加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法律问题。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纠纷解决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据统计,2006年底我国网民人数已超过1.37亿,网民平均每周上网16.5小时,到2007年12月已经突破2.1亿,正呈“井喷’’式的增长。网络环境不仅改变了人类进行信息交流传播的传统方式,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生存理念、价值观念和经济运行模式。网络环境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便利,也向维持、调整人类社会正常生存和发展秩序的法律体系提出了挑战。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许多新鲜事物,域名就是网络特有的产物,它与商标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也有很多的不同处,让人们对它的法律属性以及是否为知识产权产生了很多的争论。随着域名纠纷的大量涌现,域名问题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域名的管理和纠纷的解决模式也呈现出许多独特之处。

网络环境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其无地域性,不可能靠任何一个单一的国家很好的解决,也使国际冲突规则的运用和执行变的复杂。当国内法和国际冲突法律原则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协同合作,以及改变国际立法模式成为一条解决问题的新途径。

网络技术快速的更新换代,预示着还将有更多新的复杂问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本文拟通过对域名法律属性的分析,以及对域名管理和国际争端解决的研究,总结日渐成熟的域名管理模式,为网络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提供借鉴。本文引入全球治理的概念,在重新审视现行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同时,也为其未来适应国际互联网环境下的发展完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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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域名概述

第一节域名简介

Internet是一个全球性的计算机互联网络,中文译名为“因特网…,又称“国际互联网’’。它是一个建立在现代计算机技术基础上的,由成千上万相互协作的网络,以及网络所承载的信息结合而成的集合体。

因特网集中了各个国家、各个领域的各种信息资源,供网络用户共享。它是计算机数字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的产物,是正在到来的信息社会的基础。2当信息界谈到Internet这个概念时,不是把它作为一个有形的、以各种缆线连接的计算机网络,而往往是作为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资源最丰富、使用最为迅捷的网络信息库来对待的。3

与我们长期生活的现实空间不同的是,网络空间具有全球性、交互性以及管辖的非中心性特点,许多现实空间的法律、规则在网络空间是不适用的。因此,相关的权益冲突则不可避免。其中,有关网络名称“域名”纠纷的大量出现,带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如何合理解决这些纠纷,为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进入网络时代提供了思考的方向。

一、IP地址与域名

IP地址是网络协议地址,是分配给网络节点的逻辑地址。由于在网络中存在大量的节点,为了能够在网上找到一个节点,就必须赋予其标识。IP地址就是一种标识方法,它是互联网上各个子网或计算机之间通信的基础。一般IP地址由4个字节共32位组成,每个字节之间用小数点分隔。4例如,北京大学的IP地址为:“182.105.129.30"。

域名是与IP地址紧密联系的一个概念,它是为了方便对IP地址的记忆而使用的以文字形式表示的IP地址。它由有意义的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关于域名的概念,可谓百家争鸣。美国《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定义域名为:“由任何域名注册员、域名登记机构或其它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或分配的任何1根据1997年7月发布的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推荐名,Internet的推荐中文译名为“因特网”

2王德全.Intemet与电子商务的有关法律问题【J】,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26页

3张楚.电子商务法初论【M】,中国政法大学}jj版社2000.6页‘

4张庭广.IP地址与域名管理【J】.高校图书馆工作,199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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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文字与数字的名称,作为互联网之上的电子地址的一部分。”互联网国际特设委员会(IAHC)发布的备忘录中称:“域名是专为网络中的计算机定位而设计的便于人们记忆工P地址的友好名称。"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以下简称CNNIC)给域名下的定义是:“域名类似于互联网上的门牌号码,是用于识别和定位互联网上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IP地址相对应,但相对于IP地址而言,更便于使用者理解和记忆。’’1域名只是一个便于记忆的名称而已,真正用于网络通信的是IP地址,从域名到IP地址的转换工作是由域名服务器来完成的。而且,域名所采用的文字符号不要求与IP地址的二进制数一一对应,只需注册之后“告知"域名服务器,便可以与确定的IP地址之间建立一一对应的关系。2

二、域名的结构

域名是按照一定规则采用层次结构分级设置的。域名至少由两部分构成,既,

顶级域名和二级域名。必要时,还有三级域名、四级域名等等。顶级域名又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种是通用顶级域名,即任何国家的任何人都可直接注册的域名代码。通用顶级域名有三个:“com’’用于商业性用户,“net”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org”用于非赢利性组织3。目前已注册的域名大多数都集中在这三个通用项级域名下。第二种是国家级顶级域名,即由各个国家或地区名称的两位英文缩写字母所构成的代码与该国家或地区对应,例如“cn’’为中国,“jp"为日本,“hk"为中国香港。第三类顶级域名,也就是所谓的“新顶级域名",是互联网络名称及编码公司(以下简称ICANN)根据互联网发展需要,在2000年11月做出决议。从2001年开始使用的国际顶级域名,也包含7类:“biz”,“info”,“name”,.“pro",“aero",“coop",“museum”。其中前4个是非限制性域,后3个是限制性域,如“aero"专用于航空业公司注册,“museum”专用于博物馆,“coop"专用于商业合作社。4举例来说贵州大学网站的域名是“WWW.gzu.edu.cn",其中的顶级域名是“an",含义是中国,二级域是“edu",含义是教育机构,三级域是“gzu”,含义是贵州大学。

1王明锁.知识产杈法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298页

2张新宝.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M】.中国人民入学出版社,2003.394页

3需要说明的是,现行域名管理规则并不对在上述三个通用顶级域名代码之下注册域名的申请者的实际类型进行审查和认定

4新项级域名的形式有哪些<hIIp:/^wnv.dnsl10.com/faq/Html/2006916134650.1.htm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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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域名的法律特征

1、唯一性

由于域名的命名具有一定的规范性,而且域名解析系统的技术实现具有高度的精确性,在互联网上无论两个域名多么的相似,哪怕只有一个字母或标识符不同,计算机也不会发生误认,而总是能分辨出细微差别,找出与域名所对应的“网络虚拟主机"。所以每个域名在全球范围内都是唯一的,这种全球唯一性也是域名标识性的根本保障。

2、专有性

由于因特网是覆盖全球的,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域名必须具有绝对的专有性,任何一个域名都仅属于该域名所有人,具有排他性。在互联网上使用域名必须先申请注册,只有申请注册的域名不与已注册的所有域名相同,才能获得有效注册;一旦获得注册,它就必然排斥此后欲申请与此域名相同的域名注册。可见,域名的专有性是其全球唯一性的必要保证。

3、识别性

域名设计的初衷就是为了方便一般计算机用户区分在互联网上的各个不同的网站,任何一个域名都是域名登记者在互联网上的识别标记,这也正是域名的功能性。

4、全球性

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域名的全球性也就是很自然的。网络空间具有全球性,这也是据以产生大量跨国法律问题的基础。网络空间本身是无界限的,它是一个全球性的系统,无法像物理空间那样分割成许多领域,分割也是毫无意义的,它与物理空间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1而且,网络本身是不可视的,可视的是显示在屏幕上的具有信息和互联网的外部设备,而这些都不是网络空间的表现形式和地理范围的标志。网络技术使各国的计算机用户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彻底打破了物理空间的有形界限,用户可以自由开展跨国活动。对用户来说,他们的每一个活动都可能是全球性的,所以,侵权行为的发生,也是全球性的,即侵权人可以位于全球的任何地点、针对任何人实施侵权,侵权行为可以在任何地方实施,而侵权结果亦可在任何地方发生。

1孙笑非.论网络侵权中的法律适用【J】,法学论坛——行政与法,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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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稀缺性

由于记忆力的限制,普通入对域名长度的容忍程度是有限的,而在有限长度内域名所含的字母数字组合也是有限的,具有真实表面含义的组合日益稀少(据统计,权威的《韦氏辞典》中95%的英语词汇已被注册为域名)。尽管有关国际组织正在研究增加新的顶级域名,但人们对以“com"为代表的项级域名的偏爱未有些许退减,这些都造成了可用域名的稀缺。

四、网络域名与国家安全

在信息社会,如果一国不能对信息进行控制,它不仅不是大国,甚至连一个主权国家都算不上。在互联网发展早期,美国在基础网络建设和标准制定上发挥了领导者的作用,促进了互联网络的蓬勃发展,同时也在互联网的核心技术和应用领域建立了垄断优势。伊拉克战争时,美国政府便行使了对ICANN的否决权,终止对伊拉克项级域名“iq"的解析,伊拉克的网络陷入瘫痪。从技术角度讲,美国政府可以通过ICANN对其他国家的网络进行监控,通过截取顶级域名的解析报文,统计某个国家机要核心网站的访问流量和通信行为,分析出该国机要事务的进展状况,当然美国政府是否真的会如此操作,是外人无法知道的。

因此可以看出,域名,在这个互联网专有名词的背后,是关系到信息控制权的激烈较量。2006年3月1日,中国信息产业部对互联网域名进行了调整,在我国的国家域名“cn"下启用二级域名,国内的科研机构、政府机构和国防机构等7类机构的网站将分别与顶级域名“an”下设置的“ac”、“gov”和“mil”等类别域相对应。这意味着用户在访问这些中国的网站时,信号将不再通过的ICANN公司管理下的解析服务器,直接由国内的域名解析服务器传送,信息安全性将得到极大提高。1当然,这次互联网域名体系的调整,并不意味着中国正在摆脱国际互联网。互联网是国际化的,任何一个国家的互联网都无法完全脱离国际互联网而独自发展。增强本国互联网发展、规范与管理的自主性,是维护国家信息主权、利益和安全的重要体现。专家指出,世界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追求对互联网控制的“话语权"的同时,更应该注重研发互联网的核心技术,增强自身的控制能力。与此同时,加快对互联网的法律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对国际、国内域名法律体系的研究和吸收借鉴也显得非常重要。

1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

<http://www.mii.gov.cn/art/2006/02/24/art一722—6994.htm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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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域名的性质与法律定位

有关域名性质的争论

关于域名的性质即域名是否为一种独立的权利?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论。迄今为止,尚无一个国家的立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与立法上的不确定状态相适应,理论界就此问题也未达成过一致意见,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1、暂时搁置说

作为中国最早研究网络知识产权的学者之一,薛虹博士在其专著《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中就是按这个思路对域名及域名问题展开分析的。她指出:由于域名的标识性功能,使之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发生了密切的联系。域名的所有者们希望其域名能够像传统意义上的商业标志那样,为法律所认可和保护。1也许是由于域名发展的状况和前景还不甚明朗,所以尽管该书认为根本的解决(域名与其它权利之间的冲突的)方法还在于给域名正名。如果域名真的具有知识产权的价值,就应当考虑给予它知识产权的地位和法律保护。2但却一直没有确认域名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知识产权)。在后来的论著中,她也只是谨慎地认为,域名将来能否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域名权,需视情况而定。

2、域名民事权利说‘

与暂时搁置说在方法论上十分相近的观点是民事利益说。该说仍是站在实用主义的角度上,认为“尽管域名尚未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来保护,但不一定就要否认其至少是一种民事权益,否则域名就会处于毫无被保护可能的尴尬被动的地位"3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使用“民事权益”一词,与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规定不无渊源。该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入不得侵犯。"有学者进一步认为域名与知识产权、物权都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最好的办法不是类推适用民商法的基本原则,而是专门立法对这种新型的民事权益进行规定。4

3、知识产权说,

域名是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很多学者认为域名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1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M】.法律}B版社2000.306页

2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M】.法律}f=j版社2000.297页

3蒋志培.中国域名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与理论探索【J】.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法律出版社,2001(3)4景岗.域名法律问题思考fJ】.法学家,2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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