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续展业务介绍

LOGOnn1 2 3 4 5 6 7nn注册商标和注册申请的变更 注册商标和注册申请的转让 注册商标的续展 注册商标的注销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财产保全和协助执行nn

LOGOnn1 2 3 4 5 6 7nn注册商标和注册申请的变更 注册商标和注册申请的转让 注册商标的续展 注册商标的注销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财产保全和协助执行nnfLOGOnnfLOGOnn2007年 2007年 变更 转让 续展 注销 许可 74829 59599 71098 3552 17589nn2008年 2008年 84429 63978 42901 3111 17602nn2009年 2009年 91560 65604 52608 4192 17447nn2010年 2010年 121374 81723 71833 5191 20068nnfLOGOnn140000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0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nn变更nn转让nn续展nn注销nn许可nnfLOGOnn1000000nn1200000nn200000nn400000nn600000nn800000nn0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申请量 注册量nn商标注册申请量与注册量对比nnfLOGOnn申 请 人nn受理大 厅申请 处审查 财务 收款nn代 理 组 织nn通达服 务中心 收文科 、书审 科nn通 达 服 务 中 心 扫 描 录 入nn综合 处财 务收 取商 标规 费nn变 更 续 展 处 审 查nn通达 服务 中心 负责 发文 、公 告出 版发 行nn不予受理nn受理通知书nnfLOGOnn如何办理补( 如何办理补(改)正通知书nn补正通知书: 补正通知书:代理人(申请人)与审查员沟通交流的 载体;补正通知书的原件应交回商标局。 补正通知书的两种主要类型:nn要求说明情况补充有关材料的补正通知书nn要求一并办理其他商标的补正通知书( 要求一并办理其他商标的补正通知书(主要是变更名 义地址或转让申请)nnfLOGOnn如何办理补( 如何办理补(改)正通知书nn要求说明情况补充有关材料的补正通知书:可在补正 要求说明情况补充有关材料的补正通知书: 通知书背面予以说明,也可另附页说明;补充提供的 有关材料均需附在补正通知书后面。 要求一并办理其他商标的补正通知书(主要是变更名 要求一并办理其他商标的补正通知书( 义地址或转让申请):代理人(申请人)可在补正通 : 知书背面说明其余商标的办理情况,并交回补正通知 书原件。 要求一并办理的商标如办理变更、转让或注销申请, 应按照相应申请手续要求予以办理,可以在申请书上 备注应补正通知要求办理。nnfLOGOnn如何办理补( 如何办理补(改)正通知书n补正时限: 补正时限:一般为30天,不含来回邮程,未提供邮 戳证明收到时间的,默认为发文日后15天收到。 补正时限内确有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可在补正通 知书背面说明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原 因,可以请求再一次补正机会,审查员将根据情况 决定是否予以再次补正。 放弃补正: 放弃补正:不准备补正,放弃申请的,应在补正通 知书背面声明放弃申请,交回补正通知书原件。 超期不补正: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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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不补正:未交回补正通知书原件,超出补正期 限后,视为申请人放弃补正,商标局将依据申请材 料进行审查,作出相应审查结论。nnfLOGOnn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 和地址nn变更商标代理人 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n更正商标申请或注册事项nnfLOGOnn1、变更申请书(根据变 、变更申请书( 更内容选择书式) 更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3、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应附商标代 、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 理委托书;直接办理的, 理委托书;直接办理的,应附经办人的 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身份证件的复印件;nn4、变更商标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申请还 、 应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nnfLOGOnn(变更的强制性) 变更的强制性)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 更注册人的名义、 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更注册人的名义 、 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 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提出变更申请。 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 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 商标法 》 第四十四条 :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的注册人名义、 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的注册人名义 、 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 由 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nnfLOGOnn(注册申请的变更) 注册申请的变更)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 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 删减指定的商品的, 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 续。nnfLOGOnn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和地址n多次变更应 逐次办理 申请书填写的变更前名义 应与商标局档案记录的注 册人名义相符nn变更证明至少需 提供一份原件nn要点nn《商标法实施条 例》第二十四条 第三款的规定 一并变更) (一并变更)nn变更证明的形式、 变更证明的形式、 由谁出具nn变更证明文件内容应 该和申请书填写的内 容相符nnfLOGOnn代表人nn申请书首页申请人一栏只须填写代表 人的名称和地址;共有商标变更代表 人的,应提交全体共有人签署的声明 书。nn共有 性质nn通过变更商标共有性质不会发生变化 ,共有人成员数目不会发生变化。nn填写 附页nn其他共有成员的变更前、后名称应填 写在申请书附页nnfLOGOnn变更商标代理人n申请人必须 是商标的注 册人或申请 人n.nn仅适用于注册商 标或注册申请的代理 人变更 变更异议案件、 (变更异议案件、评 审案件和其他案件代 理人的,应专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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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理人的, 责审理该案件的有关 部门提出变更申 请 )nnfLOGOnn适用于注册商标和注册申请n注册商标可以用部分注销申请取代 免商标规费, (免商标规费, 但须交回原注册证 换发新注册证) 换发新注册证) 只能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 只能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不能 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以限定nn要点nnfLOGOnn《商标法》第三十六条: 商标法》第三十六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 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 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 以申请更正。 以申请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质权范围内 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 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 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 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nfLOGOnn变更证明或核准变更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和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理通知书 改(补)正通知书 不予核准通知书 视为放弃通知书nnfLOGOnn转让业务 包含范畴nn商标转让 ------合同 合同 转让nn商标移转 ------转让 转让 以外的其 他事由nnfLOGOnn(转让的要件)《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转让的要件)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 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 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 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法律后果)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法律后果)《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 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nnfLOGOnn(转让申请的程序)《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转让申请的程序)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 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 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 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 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 予以公告。 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的,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 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 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 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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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不改正的,视为为放 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可能产生误认、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 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nnfLOGOnn(注册申请的转让)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申请人转让其商标注册申请的, 申请人转让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向 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nnfLOGOnn(商标移转)《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商标移转)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注册商标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 的,接受该注册商标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 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 权移转手续。 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移转的, 注册商标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 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 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 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 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为放弃该移转注 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nnfLOGOnn变更注册人名义nnTextnn转让(商标移转)nn变更注册人名 义是同一主体 称谓的改变, 称谓的改变, 商标权利没有 发生转移nn商标转让或移 转是在不同主 体之间发生的 商标权利转移 ,存在法定的 时间点nnfLOGOnn1、转让申请书 、转让申请书 2、转、受让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 、 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 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n3、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应附受让人出 、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 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直接办理的, 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直接办理的,应附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nn4、办理商标移转的,还应提供有权利 、办理商标移转的, 继受相关商标的法律文件或证明文件。 继受相关商标的法律文件或证明文件。nnfLOGOnn收文n收 文 科 通 达nn书审n书 审 科 通 达nn对款n综 财 合 务 处nn实审n续 变 展 更 处nnfLOGOnnfLOGOnn申请文件齐备 使用规定的书式 使用规范的中文 内容填写完整 申请书上自然人应标注身份证件号码 转让前、 转让前、后为共有商标的均应在申请 书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 书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nnfLOGOnn转让前、后为共有商标的均应在申 请书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 “是”,并填写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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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申请书的转、受让人名称、地址均应填写代 表人的名称、地址,附页填写转让前、后其 他共有人名称并盖章或签字,附页可以不填 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商标的受让人为共有人时,共有人应指定一 名代表人,并由代表人办理转让申请手续; 未指定代表人的,推定申请书首页填写的受 让人为代表人。nnfLOGOnn转让人因主体资格终止或其他原因 无法加盖公章或签字的, 无法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应办理移 转申请。 转申请。 移转申请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者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以证明受移转人有权利继 受该商标权。 受该商标权。 原商标权人终止并提供了证明文件的, 原商标权人终止并提供了证明文件的, 可不必提供转让人之主体资格证明文 申请书转让人章戳签字栏可留空。 件。申请书转让人章戳签字栏可留空。nn移转申请nnfLOGOnn企业法人破产: 企业法人破产:法院的破产裁定书、清算组同意转让的书 面文件 企业法人清算: 企业法人清算:清算组在工商局的备案文件、清算组同意 转让的书面文件 企业法人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吊销营业执照:清算组在工商局的备案文件、清 算组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 企业兼并、合并: 企业兼并、合并:合并或兼并的协议或文件(用以证明商 标权属于受移转方)、工商登记证明(证明合并或兼并已 实际履行并办理工商登记)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改制: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 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同意改制的文件(证明商标权 属于受移转方)、工商登记证明(证明改制并办理工商登 记) 自然人死亡: 自然人死亡:继承公证书nnfLOGOnn非法人企业n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或家庭成员处分,提供工商部门的 证明(证明个体户的负责人姓名和身份)和负责人出具的 公证声明办理转让 个人独资企业:由负责人处分,同上 公司分支机构:由公司处分,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证明 分支机构所属公司名称)和公司同意转让文件 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处分,参照个体工商户nn非企业法人n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 登记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法人资格以及终止、所属上 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转让文件nnfLOGOnn1nn2nn3nn4nn转受让 人 的主体资 格(转让 真实性) 真实性)nn商标权 权利有 效性nn相同近 似商标 是否一 并转让nn是否可能 产生误 认、混淆 或其他不 良影响nnfLOGOnn主体 资格nn对转、 对转、受让人双方是否具备相 应的民事主体资格进行审查nn名义 相符nn转让人名称是否与商标局档案 记录的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 一致 转、受让双方是否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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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的真 实意思表示n返回nn真实性nnfLOGOnn转让标的是否有效n--注册商标在注册有效期内或已办理续展 注册商标在注册有效期内或已办理续展 申请 --注册商标未被注销、被撤消 注册商标未被注销、 注册商标未被注销 --注册商标未被人民法院查封 注册商标未被人民法院查封 --注册商标未在商标局办理过质押登记 注册商标未在商标局办理过质押登记 --注册申请仍有效(所有流程尚未结束) 注册申请仍有效(所有流程尚未结束) 注册申请仍有效n返回nnfLOGOnn相同近似商标应一并转让nn针对注册商标或已作出审查结论 的注册申请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 十五条第二款n返回nnfLOGOnn可能产生误认、 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审查n集体商标(受让人是否具备集体商标注册人资质) 集体商标(受让人是否具备集体商标注册人资质) 证明商标(受让人是否具备证明商标注册人资质) 证明商标(受让人是否具备证明商标注册人资质) 含有商品的地理标志或地名的商标 含有企业名称的商标 已作出审查结论的注册申请 其他可能产生误认、 其他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其他不良影响n返回nnfLOGOnn申请 撤回nn确认 撤回nn核准 撤回nn双方协商达 成一致后, 成一致后, 向商标局提 交书面撤回 申请( 申请(格式 自拟) 自拟)nn商标局收到 撤回申请后 ,书面通知 双方予以确 认。双方在 官方文件上 予以确认。 予以确认。nn经审查撤回 手续完备的 ,同意其撤 回申请, 回申请,不 予核准转让 申请。 申请。nnfLOGOnn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受理通知书和不予受理通知书 改(补)正通知书 不予核准通知书 视为放弃通知书nnfLOGOnn受理通知书和改(补)正通知书属于 申请过程中的文件,不是对申请的最 终决定。 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核准通知书、 视为放弃通知书和核准证明属于对申 请的最终决定,对申请的审查工作即 视为完成,也就是在中国商标网上显 示的“转让完成”nnfLOGOnn转nn让nn争 议nn转让争议nn对转让合同的 履行、 履行、效力发 生的争议, 生的争议,可 以通过民事诉 讼、仲裁等方 式解决。 式解决。nn对于以假冒、 对于以假冒、 伪造手段进行 非法转让, 非法转让,既 可以通过民事 程序解决, 程序解决,也 可通过刑事程 序解决nnwww.themegallery.comnnfLOGOnn转让争议常见类型nn转、受让双方当事人之间对转让协 议的履行、 议的履行、条款内容理解发生争议n企业负责人、股东、承包人或代理人, 企业负责人、股东、承包人或代理人,在 无权或超越权限的情况下将企业商标转让nn注册人终止或死亡后, 注册人终止或死亡后,继承人或继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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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就商标权的归属发生争议nn少数人利用伪造公章或签字、假 少数人利用伪造公章或签字、 冒他人名义违法转让他人商标nnfLOGOnn转让申请要点n在转让过程中发生争议 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商 标局,并可通过司法途 标局, 径解决争议 双方应根据商标法三十 九条规定签订转让协议nn转让申请在核 准前可以撤回nn要点nn相同近似商标 应一并转让nn转让核准后经公告生 效;有关证明在公告后 发放nn双方共同申请, 双方共同申请,受让 人办理手续; 人办理手续;受理通 知书送达双方nnfLOGOnn注册商标的续展nn《商标法》第三十八条:nn法律规定nn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 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申请 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 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后 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nnfLOGOnn注册商标的续展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 注册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 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 后,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 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nn法规规定nnfLOGOnn续展申请书 1、续展申请书nn2、注册证复印件nn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业执照、身份证) 业执照、身份证)nn4、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应附申请人出具的商 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 标代理委托书;直接办理的, 标代理委托书;直接办理的,应附经办人的身份 证件的复印件; 证件的复印件;nnfLOGOnn续展申请的审查内容nn符合条件的即核准续展申请nn申请人名义 是否与商标 局档案登记 的注册人名 义一致nn申请日期 是否在法 律规定的 期限内nn商标是否 存在注销 、撤销等 失效情况nnfLOGOnn续展申请要点n申请人名义一般 应与注册人一致nn不进行实质审查nn不须附送商 标图样nn要点nn法定的申请期限 前后六个月) (前后六个月)nn申请书“类别” 申请书“类别”一栏按 注册证上核定的国际分 类类别填写nn申请日期以寄出邮 戳日为准nnfLOGOnn续展申请要点nn注册公告日 十 年 续展期 初步审定日后 第三个月满nn初步审定日nn商标经异议、异议复审尚未获准注册但距 初步审定日期第三个月满已经十年,可以 在续展期内申请续展,商标局待该商标获 准注册后可核准续展。未获准注册的,商 标局退回该续展申请。nnfLOGOnn注册商标的注销nn期满未续 展注销nn注册人主动 申请注销nn注册商标 的注销nn注册人死亡 或终止注销nnfLOGOnn注册商标的注销nn商标法》第三十八条: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n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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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 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 六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后仍未nn提出申请的, 提出申请的 , 注销其注册商 标。n返回nnfLOGOnn注册商标的注销nn《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 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 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 《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 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该注 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 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 请之日起终止。n返回nnfLOGOnn注册商标的注销nn《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 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 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 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 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 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 止之日起终止。n返回nnfLOGOnn注册人主动申请注销— 注册人主动申请注销—申请文件n1、注销申请书 注销申请书 2、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 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能交回的应说明原因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执照、身份证) 执照、身份证) 4、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应由代 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 表人办理申请手续, 表人办理申请手续,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册人 同意注销的书面授权。 同意注销的书面授权。 5、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应附商标代理委托书; 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应附商标代理委托书; 直接办理的, 直接办理的,应附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nnfLOGOnn注册人主动申请注销n共有商标注销须 经全体共有人同 意并签署 商标专用权自商 标局收到注销申 请之日起终止 部分注销申请填写的注 销商品/ 销商品/服务项目必须 与注册证上指定使用的 商品/服务项目相符 商品/ 仅适用于注册商 标nn要点nn全部注销时不 必填写注销商 品/服务项目 名义不一致的, 名义不一致的,可附送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 明文件, 明文件,不必办理变更 (部分注销仍须办理变 更申请) 更申请)nnfLOGOnn注册人死亡或终止注销申请— 注册人死亡或终止注销申请—申请文件nn1、注销申请书 注销申请书 2、提交注册人死亡或终止 的证据材料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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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营业执照、身份证)n5、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应附商标代理委托书; 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应附商标代理委托书; 直接办理的, 直接办理的,应附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nnfLOGOnn注册人死亡或终止注销申请nn《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nn要点n注册人死亡/ 注册人死亡/ 终止一年以上 且未办理商标 移转手续 任何人均可申 请,但须提交 相关证据nn仅适用于注册 商标nn注册人死亡/ 注册人死亡/ 终止为前提nnfLOGOnn注册人死亡或终止注销申请nn审查重点n商标权利主体的多样性, 商标权利主体的多样性, 调整他们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法规也是多样的nn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能 否有效证明注册人已经终 止或死亡 死亡或者终止的法律 定义各不相同nnfLOGOnn注册人死亡或终止注销申请nn自然人 个体户) (个体户)nn法人nn其他 组织nn个人 个体工商 户(个人经 营)nn企业法人 ●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法人 ●全民所有制企业 ●公司法人 ●农业合作社 其它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nn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合伙企业 律师事务所nnfLOGOnn注册人死亡或终止注销申请n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 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 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 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 人才归于消灭。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企业被依法撤消设立登记或者 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停止经 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 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 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nn进行清算并办 理注销登记是 企业法人终止 的必经程序! 的必经程序!nn吊销营业执照 是否可以说企 业法人终止? 业法人终止?nnfLOGOnn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n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作用和意义n《 关于审理商标民 事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九条: “商 标使用许可合同未 经备案的, 经备案的 , 不影响 该许可合同的效力, 该许可合同的效力 , 合同另有规定的除 外。”nn法律 强制性nn对抗 第三人nn商标法》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三 款规定: 款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 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nn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 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nnfLOGOnn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nn主要类型n• 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 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 和以约定的方式, 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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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人 独占许可 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n• 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 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 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 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 排他许可 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 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 普通许可 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nnfLOGOnn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法》第四十条 商标法》n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 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 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 品质量。 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 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 和商品产地。 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nnfLOGOnn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nn《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nn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 可合同签订之日其3 可合同签订之日其3个月内将合 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nnfLOGOnn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nn第一, 商标注册人是商标使用许可的主体, 第一 , 商标注册人是商标使用许可的主体 , 许可是其享有的民事权利; 许可是其享有的民事权利; 第二, 第二 , 商标使用许可要通过签订商标使用 许可合同的方式实施; 许可合同的方式实施; 第三,商标使用许可的客体是注册商标。 第三,商标使用许可的客体是注册商标。nn商标法》 《商标法》未对未注册商标许可作出规定nnfLOGOnn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文件n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经公 证的复印件 许可人、 许可人、被许可人主体资格证明 文件n再许可的, 再许可的,还应提交主许可和前次许可的 许可合同或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 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应附申请人出具的商 标代理委托书;直接办理的, 标代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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