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 2024
感恩一路有你
首页 > 繁体
1.见“审决”。
2.亦作“审决”。审察决定。宋 曾巩《请改官制前预选官习行逐司事务》:“使省书审决:某当属郎、员外郎;某当属尚书、侍郎;某当属令、僕射,各以某所属,预为科别。”明 沉德符《野获编·内阁二·新郑论事矛盾》:“高公 主笔审决,在 隆庆 四年九月。”清 侯方域《豫省试策三》:“天子又不即裁其可否,下之六卿。六卿审决矣,又復得请,而后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