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判》基本信息(拼音,读音等)

简体
主判
繁体字
主判
拼音
[ zhǔ pàn ]
主判怎么读
[ zhǔ pàn ] 
基本释义
[ zhǔ pàn ]

唐 宋 时高级官员兼任较低职务之称。

详细释义
主判 [zhǔ pàn]
  1. 唐 宋 时高级官员兼任较低职务之称。

    宋 曾巩 《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闲慢曹局状》:“伏望圣慈悯惻,以臣老母见在京师,与臣一在京主判閒慢曹局差遣,或就移近京一便郡,庶便亲养。”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 宋 初承 五代 ,三省无专职,臺省寺监无定员,类以它官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