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骑电动车遛狗时狗被轿车轧死,法院:轿车车主赔50%。这样的判决,你怎么看?
网友解答: 狗主人骑电动车遛狗。狗被机动车轧死。而法官的判决是,机动车司机赔偿狗主的百分之五十。我发表看法如下:狗主人既然是骑电动车遛狗,一般的是其奔驰在机动车道上。当然他不会是抱着的,
狗主人骑电动车遛狗。狗被机动车轧死。而法官的判决是,机动车司机赔偿狗主的百分之五十。我发表看法如下:
狗主人既然是骑电动车遛狗,一般的是其奔驰在机动车道上。当然他不会是抱着的,而是将狗拴在自行车上或由狗随人跑行。因为狗的个子较小,又左窜右跳的,让司机防不胜防,是在司机无法注意的情况下撞上狗的,所以不用负肇事责任。
公路是为人修的,不是为狗修的。因为没有设置狗道,说明狗是不能上道的。既然狗主人带狗违章上路,被车撞死,责任应该由狗和狗的主人负责任。这就象你带狗爬在铁轨上玩耍,被火车撞死,难道还要让铁路赔你钱不成?还追究你破坏铁路运输就不错了。
既然轿车司机在看不到的情况下撞到了狗,而狗又是在不该走的路上横冲直撞,被车撞死的。所以司机是没有什么责任的,所以是应该不承担经济补偿的。这个法的官这样处理,是否使用法律欠当,是否天平失衡,我们拭目以待。
网友解答:应该由狗主人承担所有的责任,狗主人必须赔偿车主的修车费。
狗主人骑电动车遛狗时狗被轿车轧死,法院:轿车车主赔50%,这个判决是错误的,是不得人心的。
本来遛狗就是害人,因为遛狗占用的是公共道路啊,大家都知道寸土寸金,结果宝贵的生活空间都被狗霸占了,所以遛狗首先从本质上就有错误。
然后狗主人遛狗,也不好好管理狗,结果狗被车轧死,错误全在狗主人。是狗主人自作自受。
爱狗人士很坏,他们不树立文明养犬意识,不严格遵守养犬登记和免疫制度,时常违规养犬,随意遗弃犬只。
狗主人往往不服从管理,不规范养犬。爱狗人士遛狗不牵绳,不携带养犬证件。不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放纵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无法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悲剧。爱狗人士不愿意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
狗引起的交通惨剧会令人心碎,城市应该禁止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