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复习资料

第一章 电子商务法律概述1、 电子商务法的调查对象: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2、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网络贸易中产生的、传统法律难以调整的商事关系的规则。(判断题)

第一章 电子商务法律概述

1、 电子商务法的调查对象: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网络贸易中产生的、传统法律难以调整的商事关系的规则。(判断题)

3、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① 中立原则(技术中立、媒介中立、实施中立)

② 意思自治原则

③ 功能等同原则

④ 安全原则

3、 意思自治原则的解释:

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外,各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i ,交易各方可以自愿约定上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含义:(简答题)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是指由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要素构成。

5、 电子商务销售者应当承担三项义务:

① 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

② 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

③ 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6、 电子商务消费者应当承担三项义务:

① 消费者应承担按照网上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

② 消费者应承担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 ③ 消费者应承担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

7、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单选题)

8、 参加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可以自行选择交易的方式和内容,这符合电子商务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单选题)

9、 我国首次承认传真、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单选题)

10、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原则中的中立原则包括:技术中立、媒介中立、实施中立。(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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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多选题)

第二章 电子商务主体认定的法律制度

1、 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结构:

① 顶级域名。

② 二级域名。

③ 三级域名的命名原则。

2、 域名具有:标识性、唯一性、排他性、无限性、财产性、可转让性和国际性。(多选题)

3、 域名是一种独立的、新兴的知识产权,即域名权。

4、 国家队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

度。

5、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6、 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主要参加者:传统企业、虚拟企业。

7、 我国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单选题)

8、 我国域名注册实行的原则是:先申请先注册。(单选题)

第三章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1、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名词解释)

2、电子签名人:是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3、电子认证:是以电子认证证书为核心的加密技术,它以PKI 技术为基础,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和解密、数字签名和签名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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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签名不适用于如下领域:(多选题)

① 涉及婚姻、收养、集成等人身关系的。

② 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③ 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5、数据电文符合法定原件形式要求:

① 原件形式要求: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② 原件内容要求: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6、数据电文可以视为发件人发送的几种形式:

① 代理。

② 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数据电文。

③ 数据电文也被视为发件人发送的,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

7、数据电文确认收讫的两种形式:

① 强制性确认收讫。

② 发件人要求确认收讫。

8、进入时间:是指在该信息系统内可加以处理的时间。

9、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职能:

① 颁发证书。

② 更新证书。

③ 查询证书。

④ 作废证书。

⑤ 归档证书。

10、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11、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信息,信息保存期限至少为电子签名失效后:五年。(单选题)

第三章 电子支付法律制度

1、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网上银行业务、电话银行业务、手机银

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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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上银行系统包括: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等功能模块。

3、 电子支付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0分)

电子支付法律关系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事实引起的,当事人双方在电子支付方面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电子支付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① 电子支付法律关系是以电子商务法律规范为前提。

② 电子支付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③ 电子支付法律关系是电子支付主体真实的意思表示。

④ 电子支付法律关系是有法律强制力予以保障的社会关系。

⑤ 电子支付法律关系是多种具体法律关系的综合。

4、 认证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 赔偿损失。

② 继续履行职责。

③ 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救。

5、 电子银行的风险管理:(全选)

① 风险的制度控制。

② 风险的设施控制。

③ 其他风险控制。(数据安全控制、风险责任控制、风险技术控制)

第五章 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1、电子商务安全主要是指:电子商务平台和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和交易信息质量的安全性。

2、交易信息质量需求:交易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补课抵赖性、有效性。(全选)

3、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对其他计算机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

4、网络犯罪的特点:

①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依赖性。

② 网络犯罪的便利性。

③ 网络犯罪后果严重。

5、网络犯罪的构成:网络犯罪的犯罪主体、网络犯罪的犯罪客体、网络犯罪的主观原因、网络犯罪的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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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网络犯罪主要包括:只能直接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和网络关联犯罪两类。

7、 网络犯罪的成因分析:

① 主观原因:

1. 网络违法犯罪缺乏罪恶感。

2. 对心西网络系统好奇心和表现欲。

3. 网络犯罪的成本低。

② 客观原因:

1. 网络安全因素。

2. 作案轻松,成本低廉,破案取证难度大。

3. 网络犯罪风险小,侥幸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青少年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

4. 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守法习惯严重缺乏,使其犯罪心理更容易形成。

③ 社会因素:

1. 规制网络犯罪的法制不健全。

2. 网络管理的疏漏。

3. 不良网络环境。

8、在线争议解决的方式:

① 在线和解。

② 在线调解。

③ 在线仲裁。

9、电子证据是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的电磁记录物。

10、电子证据采集应遵从如下原则:及时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

11、电子证据的认证标准:相关性标准、合法性标准。

12、电子证据的取证:是指电子证据在未经伪饰、修改、破坏等情况下惊醒的取证。

13、电子取证具体方式包括:打印、复制、拍照、摄像、制作司法文书、公证。

14、不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类型的是:计算机网络诽谤、诈骗罪。(单选题)

第六章 其他相关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1、网络隐私权的主要侵权方式:(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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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经授权进入他人系统收集获得资料、在网络上公开或转让他人的隐私。

② 未经授权截获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

③ 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④ 广告商的大量垃圾邮件侵扰他人安宁。

⑤ 网络提供商的侵权行为。

⑥ 网络监视及窃听。

2、信息网络的传播权的内容:许可权、获酬权。

3、消费者应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① 消费者必须是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

② 消费者必须是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或使用商品或接受商品性服务的个人。 ③ 消费者是通过商品交换形式或去生活消费资料和接受生活消费服务的个人。

4、消费者仅限于个人,而不包括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生产单位的团体消费。

5、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的需要,即生活消费。

6、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视为消费行为。

7、电子合同是通过电子手段订立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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