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家投资公司担任法人,一家已备案股权私募基金,另一家投资公司能否备案证券私募?
网友解答: 谢谢邀请!应该是行不通的,最好是更换法人代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十二条 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管
谢谢邀请!
应该是行不通的,最好是更换法人代表。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管理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者利益冲突的不同私募基金的,应当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机制。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进一步解读,不同的私募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属于可能存在利益输送和冲突的情形,虽然可以通过设立防范机制来预防,但在实际进行备案时大概率是会被驳回的。
如果是多范围经营,可以考虑设立三个不同的管理主体,申请私募管理人备案时选择不同的业务领域,但建议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和基金经理这三个岗位单独聘请专职人员(兼职或可能被驳回)。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还望指正!好读书不求甚解,尤喜武侠、推理,欢迎朋友们相互交流学习。 网友解答:你可以试试,只要不被基协判定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是没问题的。老一点的管理人平台,这种情况不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