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其保护策略

第23卷 第6期 2003年12月桂 林 电 子 工 业 学 院 学 报JOURNAL OF GU I L IN UN IVERSIT Y OF EL ECTRON I C TECHNOLOG Y.

第23卷 第6期 2003年12月

桂 林 电 子 工 业 学 院 学 报

JOURNAL OF GU I L IN UN IVERSIT Y OF EL ECTRON I C TECHNOLOG Y

. 23, N o . 6V o l

D ec . 2003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其保护策略

林科, 李敏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计算机系, 广西桂林 541004)

Ξ

摘 要:随着全球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 电子商务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发展电子商务, 不仅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 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的生活, 涉及到国家的政策、法律、信息技术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问题。电子商务是一种数字化的交易方式, 分。通过分析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各种侵权现象, 包括侵犯版权、、等, 从法律、技术、, 关键词:电子商务; 知识产权; 保护

中图分类号:F 713. 36    文献标识码::(2003) 06243204

       

1电子商务(E lectron ic Comm erce , 简称EC ) 是指

各参与方之间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物理交换或直接物理接触方式完成任何形式的业务交易。电子商务包括多种模式, 分别为:企业与企业B To B (B u siness

企业与消费者B To C (B u siness To To B u siness ) 、

消费者与消费者C To C (Con sum er To Con sum er ) 、

Con sum er ) 、企业与政府B To G (B u siness To Governm en t ) 和企业内部电子商务模式等。

电子商务具有传统商务无法比拟的优点。电子商务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随时获得大量的最新资讯。但电子商务也有许多的不足之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语言、文化差异和政治上的限制与禁忌都会成为实施电子商务的障碍。而有些业务流程不适用电子商务。比如说珠宝古董等贵重商品不可能在远距离进行充分的效验。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 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巨大影响。而电子商务立法则是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本文就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学、戏剧、音乐、艺术和其它一些智力创作, 不管是出版和未出版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为W IPO ) 在1996年于日内瓦会议上通过了两个条约:《W IPO 版

(简称为W CT ) 和权条约》《W IPO 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简称为W PPT ) 。这两个条约使国际版权立法进约》

入了数字时代。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 版权的侵权行为主要有:①

未经许可将传统的版权作品进行数字化, 制作成为数据库或在网络上传输。由于在数字化转换过程中, 并没有进行创造性的工作, 数字化后的作品并没有改变原作品的根本属性, 因此是一种非法复制行为, 即未经许可将作品数字化侵犯了作者的复制权。②未经许可将数字化后的作品上载到网络上。一旦将作品上载到网络中, 在世界上任何地点、任何时间, 都可以通过与网络相连接的计算机得到该作品。这显然是很容易使该作品作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失, 侵犯了该作品的版权。③在网站的网页或广告中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图像或音乐作为背景。这种行为具有商业目的, 显然是对该作品版权的侵犯[1]。④未经许可下载或转载网络上传输的作品, 并用于商业目的, 也应视为对版权的侵权行为。⑤网络服务业者(ISP ) 的侵权行为。作为网上重要的信息传播中介, ISP 业者支持着因特网上几乎所有的信息通信。如果ISP 业者只提供计算机网络的技术环境, 而没有控制信息内容并获取相应的报者从作品的传播收入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报酬, 则应负

2 EC 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2. 1 版权侵权

版权是对原始作者的初始创作进行保护包括文酬, 也不必对用户的版权侵权行为负责。如果ISP 业

Ξ

收稿日期:2003-09-15

作者简介:林科(19782) , 男, 福建上杭人,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计算机系硕士研究生, 主要从事智能传感器与自动化仪表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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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信息的组织、筛选和加工、侵权行为的预防等, 有责任在发现侵权作品后采取一定措施将其清除, 对用户的版权侵权行为承担共同的侵权责任[2]。2. 2 商标侵权

词查询原告的时候, 在用户获得查询结果中被告的网页总是位居原告网页之前。2. 3 域名抢注

域名是指代表国际互联网数字地址的字母数字串。域名至少包括两个部分:顶级域名和二级域名。顶级域名是用以识别域名所属类别、应用范围、注册国等公用信息的代码, 例如“. cn ”, “. com ”等。二级域名是指域名使用者自己设计的, 能够体现其特殊性,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需要, , 以分别, , 一个好的域名能给商家带。

由于域名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和重要的品牌功能, 域名抢注时有发生。域名抢注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把别人的知名或比较知名的商标或商号大量注册为域名,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域名抢注”, 这些抢注者通常还将抢注的域名进行出售、出租或让商标或商号权人高价“赎回”; 另一种则属于域名注册人与知识产权人之间的权利冲突, 即域名注册人并无故意“抢注”, 而是由于域名的唯一性和“先申请先注册原则”不可避免地与知识产权人发生权利冲突。这种情况虽有抢注的事实, 但却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域名抢注”。

1996年下半年到1997年初发生的域名抢注风

商标, 俗称牌子, 在我国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商品上使用的, 用来表明商品来源或区分其它商品的专用标志。它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2. 2. 1 域名的商标侵权

域名中包含了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关键单词、字母等。而在网络上, 人们只查找关键字。这就容易引起域名与商标的纠纷。若未经他人同意就在域名中使用他人商标包含的单词、字母, 并足以引起误会, 则属于对他人商标的侵权行为。的例子。

美国德州的原告M 司于1996年8, 称其于1989年以“YA , 其产品于1990年

即用了“YA HOO ”的名称, 要求禁止被告YA HOO 公司继续在网络上使用“YA HOO ”这个字。该纠纷一度引起华尔街股市和网络世界的高度关注。该案经法院审理一年半, 双方当事人终于协调成功, 于1998年底达成和解。M iss K ing K itchen s 蛋糕公司另行登记了“的网页并在网站上刊登WWW . yahoocake . com ”广告、接受订单。

2. 2. 2 在网页上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商

品(服务) 名称

在电子商务中, 企业的网站是企业对外交流的窗口。网页上有着大量产品信息的介绍和展示, 网上订购系统, 企业宣传等文本、图片及视频、动画, 这些都代表着企业在电子商务中的形象。然而有些企业或个人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的图形或图形部分当作自己网页上的图标来美化自己的网页。这种行为构成了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犯。2. 2. 3 链接导致的商标侵权

潮, 使国内1000余家企业的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被数十家海外机构抢注成域名, 包括海尔、长虹、红塔山、五粮液等知名企业。虽然经过多方努力, 抢注的部分域名被成功回收, 但却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2. 4 专利侵权

专利是国家授予发明人的专有权利, 凭此权利他可以排除其他人在该国制造、使用、买卖或进口该项专利发明。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专利包括三种, 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和实用型专利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很多技术都成为专利的新客体。比如说, 软件、商业方法等等。

专利侵权可能是直接的、间接的或连带的, 如果是侵权人自己的行为则是直接侵权。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任何人鼓励或诱使第三人进行侵权行为。如果有一

在网页中, 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商品(服务) 名称作链接标志, 使消费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

品。或者将他人的商标放在自己网页的源代码中, 这样当用户使用网上搜索引擎查找他人商标时, 该网页就会位居搜索结果的前列。这种行为也构成了对他人商标的侵犯。例如美国“花花公子”企业诉某被告商标侵权案中该被告在其网页源代码关键词中埋置商标“P layboy ”, 当用户通过搜索引擎以“P layboy ”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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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              林科等: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其保护策略        45个部件本身不是专利产品, 但能被用来侵犯专利权仍然经销该部件, 而且该部件是可能产生实质性侵权使用的产品或商品, 则此人就承担连带侵权责任[3]。2. 5 侵犯商业秘密

司的部分客户流失, 塞翁公司从孙某的专用电脑中, 找到了92个被删除的机密文件。

3 EC 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3. 1 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 又称为未披露的信息,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而在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对商业秘密作了如下规定:

(1) 受保护的信息作为整体或作为其中内容的

从1996年W IPO 通过W CT 和W PPT 以来, 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在很多方面已经有了相当成型的国际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约》和一道构成世界知。目前, 中国已制、《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初步形成了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国际经济贸易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权利人一旦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 应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3. 2 用技术手段保护知识产权

确切组合, 不是该信息领域人员普遍了解或容易获得的;

(2) (3) 1) 。行为人使用不正当手段

包括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来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如通过非法入侵他人网站、数据库而获取商业秘密。

2) 非法使用商业秘密。行为人并没有使用不正

当手段而获得某项商业秘密, 他可能因意外或错误得到该秘密, 或从他人那里获得秘密, 但他如果为了特定目的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3) 违约。行为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可以采用技术手段。这些技术手段包括加密、水印技术或者建立检测识别和跟踪系统等其他手段。

加密方式一般分为软加密和硬加密两种, 软加密具有成本低、升级快的优势。硬加密具有加密强度高, 加密性能好、加密方式灵活的优势, 正在逐渐成为许多优秀软件厂商的加密首选。在建筑、机械、多媒体、数据库、财务等许许多多的软件领域, 先进的硬加密产品都已经大显身手。

数字水印技术是近几年才兴起的高科技防伪手段, 它在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水印以数码技术融合在图像、音乐和录像档案中。完善的数码水印技术能防止被不法分子可以删除, 若强行修改会令制品失真以至无法使用。

检测识别和跟踪系统可侦察对产权所有物非法盗版的行为, 并提供作案者的详细地址。3. 3 用经济手段保护知识产权

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下面即是一个因侵犯商业秘密而被判刑的例子。

2003年11月19日北京西城区法院以侵犯商业

秘密罪, 判处原北京塞翁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客服总监孙某有期徒刑两年, 罚款5万元。这使孙某成为北京市因侵犯商业秘密而被判入狱的第一人。孙某于1996年进入北京塞翁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由于工作出色, 两年后就被任命为客户服务总监助理, 2001年升为总监。在此期间, 孙某与塞翁公司负责运送客户信息的司机夏某, 合资注册了一家名叫太阳驹的信息咨询公司, 从事着与塞翁同样的业务。2001年4月, 孙某被发现盗用公司客户资料, 为自己牟利, 造成了所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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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主要是为了获得经

德、学术道德等。

2003年12月

济上的利益。因此, 可采用一些有效的经济措施来保护知识产权。

(1) 可采用适当的分配制度来保护知识产权。比如说, 给予那些掌握着企业关键技术的工作人员较为丰厚的待遇, 或允许他们拥有公司的部分股权, 这样既能防止人才流失, 又可达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

(2) 运用一些经济手段使侵权人无利可图。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 总会有人以各种方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但如果能用一些措施使得他们受益不大甚至无利可图, 再借助外界的强制手段(制裁及法律诉讼等) 等, 则侵权者的违法动力即会趋向弱化。

另外, 还可以从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增强道德修养方面来保护知识产权。可通过宣传、培养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上述保护知识产权的手段与方法, 哪一个也不是包治百病的。法律手段有其漏洞, 而且属于事后的救济; 技术手段也并非万无一失的; 经济手段使成本开支加大; 道德手段则缺乏强制性。总之, 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运用各种手段, 才能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参考文献:

[1] 彭柳, 王方. [J ]. 现代情报,

2002, (9) :168.

[2] 李居迁, . [M ]. 北京:北京邮

, . 85.

 , , 张楚等译. 电子商务法

[, 2002. 230.

Study on the I n tellectua l Property

and its Protect Stra tegy i n the Electron ic Comm erce

L IN K e , L I M in

(D ep t . of Com pu ter , Gu ilin 541004, Ch ina )

Abstract :W ith the developm en t of the global info r m ati on netw o rk , electron ic comm erce has becom ing an over w hel m ing flood . D evelop ing electron ic comm erce w ill no t on ly relate to the grow ing of nati onal econom y , bu t also affect the life of social p ub lic directly .

It also invo lve a series of issues , such as the

develop ing of nati onal po licy , law , info r m ati on techno logy and the con structi on of infrastructu re , and etc , a series of issues . E lectron ic comm erce is a digital trade m ovem en t and in tellectual p rop erty is the m ajo r com ponen t du ring the trade . T he au tho rs analyze the to rtuou s phenom enon w h ich happen in electron ic comm erce , such as infringe copyrigh t , infringe tradem ark righ t , infringe p aten t righ t , infringe the bu siness secrets and cyberp iracy and u se som e exam p les to exp lain it . B asing on several aspects such as law , techn ic , econom y m o ral , the au tho rs discu ss the p rob lem s that how to p ro tect the in tellectual p roperty and give som e advices .

Key words :electron ic comm erce , in tellectual p roperty , p ro tecti on

(责任编辑梁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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