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

第六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的问题问题:•1、域名权•2、域名权争端及解决主要方法•3、著作权保护 ,第一节域名权域名的概念: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识别

第六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的问

问题:

•1、域名权

•2、域名权争端及解决主要方法

•3、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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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域名权

域名的概念: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识别,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 )地址相

对应。

域名的法律特征:

标识性

唯一性

排他性

有关域名的法律问题:

域名本身的法律性质问题;

域名注册行为的法律性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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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的法律性质(与知识产权相比)•

•域名:全球性唯一性精确性不审查制•••••知识产权:地域性多重性(可共用性)禁止相似性注册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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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域名法律纠纷

•域名抢注:出于从他人商标(商业标志)中牟利的恶意注册并出卖域名。

•域名混淆:

•A “盗用”:用权利人的商标、商号或域名注册成相同或相似的域名,企图利用被盗域名的知名度或者其他优势来宣传自己的网站,取得不正当利益;

•B “淡化”:减少或削弱驰名商标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识别性和显著性能力的行为,不管在驰名商标所有人与他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和误解或欺骗的可能性。

•域名反向侵夺:域名注册人注册的域名与商标所有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但并没有侵害商标所有人权益,商标所有人对域名注册人进行诉讼威胁或其他骚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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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代理纠纷:

•域名丢失:因为域名代理商的疏忽或者过失,致使域名权利人的域名被他人占用或者注册的情况。•拒绝过户:在域名推广过程中,代理商一般会采取先注册的策略,就是以自己的名义将某些最有可能注册的域名先注册下来,当客户支付注册费后,再将域名过户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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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争议的解决机制

•1、可申请解决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协调中心瑞士•CPRInstitute, 美国

•国家仲裁论坛,美国

•eResolution, 加拿大

•亚洲域名纠纷解决中心,香港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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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域名侵权构成:

•域名持有人的域名与投诉人的商标相同或者混淆性近似;

•域名持有人对被投诉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

•域名持有人的注册和使用行为具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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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理由:必须证明自己“对该域名享有合法权利或利益”。

在先使用:在收到投诉通知之前,被诉人已经出于善意在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域名。

公众熟知:即使未获得相应的商标权,域名持有人因该域名而为公众所知。

合理使用:出于合法目的或者非营利性地使用域名,并非为谋求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或者有意贬损相关商标声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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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法律问题•一、网络作品著作权概述

•(一)作品数字化和网络作品

•A 作品含义、特点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作品的特点:独创性、可复制性

B 网络作品

网络作品是批电子计算机信息互联网络上出现的作品。

C 著作权保护作品的条件

⑴必须是作者自己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 ⑵必须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

⑶必须以一定形式或载体固定下来的作品;

⑷作品的内容不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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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作品的形式•(一)计算机软件

•1、计算机软件的含义

•2、版权保护的原因

•3、特殊处理的方法的含义

•4、版权保护的原因、特殊处理的方法•(二)数据库

•1、数据库的含义

•2、法律地位

•3、作为版权客体的基本条件•4、特殊权利保护

•(三)多媒体

•1、多媒体的含义、特征

•2、多媒体性质

•3、多媒体版权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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