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IC EV高级证书申请补发续费作废重获两码变更申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EV 高级证书申请/补发/续费/作废/重获两码/变更申请书 EV 高级证书申请/补发/续费/作废/重获两码/变更申请书选择注册服务类型:□申请 □补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EV 高级证书申请/补发/续费/作废/重获两码/变更申请书 EV 高级证书申请/补发/续费/作废/重获两码/变更申请书

选择注册服务类型:

□申请 □补发 □续费 □作废 □重获两码 □变更 选择申请类型

□单域名EV高级证书

服务器域名: (例:www.cnnic.cn 或 mail.cnnic.cn)

□多域名EV 高级证书

所有域名列表: , , ,

, , 。

选择申请年限

□一年 □二年

单位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部门名称:

(注:如域名为集团所有,申请单位为集团下述公司或分支机构时,该申请部门必须填写) 申请单位类型:(私营组织,政府实体,商业实体,非商业实体)

单位总机电话:

申请单位机构编号: (注:如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则为:营业执照副本的注册号;如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则为代码号)

单位所在国家: (中文) (英文简写)

单位所在省份: (中文) (拼音)

单位所在市: (中文) (拼音)

单位所在街道:

主管人基本信息

法人单位主管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非法人单位主管人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主管人姓名:

主管人职务:

主管人证件类型:

主管人证件号码:

主管人联系电话(座机):

经办人信息: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证件类型:

经办人证件号码:

经办人联系电话(座机):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经办人电子邮件:

注:1、两码为CNNIC 发送给用户的参考号和授权码,用户需要在下载标准和EV 高级证书时输入。

2、如果是自然人申请,则单位名称、主管人信息和经办人信息都可以填写该自然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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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申请说明:

一、 为申请CNNIC 服务器证书,申请人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CNNIC)授权的服务器证

书注册服务机构提交服务器证书申请表,并同意和接受本说明中的一切条款。

二、 在申请、接受服务器证书及其相关服务前,申请者已经知晓《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业务管理部EV 证书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与服务器证书相关的义务以及法律责任。

三、 申请人在申请服务器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提供虚假的信息,

导致CNNIC 签发服务器证书错误,造成其他人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 服务器证书的申请人必须保证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有效,若域名注册信息虚假,CNNIC 有权将已

签发的服务器证书废止,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 无服务器操作权限的域名持有人如欲申请服务器证书,应由服务器托管者进行申请。

六、 申请人保证本人为域名的持有人,若采取欺诈等手段获取服务器证书的,经查证属实的,CNNIC

有权撤销该服务器证书。在服务器证书有效期内因使用该服务器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七、 服务器证书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即成为服务器证书的用户。

八、 用户必须保证服务器证书有效期内域名持有人不得变更,如果域名转让,服务器证书同时废止。

新域名持有人若欲继续使用服务器证书,需申请新的服务器证书。

九、 服务器证书不得转让、出租或者转借,如果转让、出租或者转借,CNNIC 有权废止该服务器证书。

因转让、出租或者转借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

十、 CNNIC 承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由CNNIC 签发的服务器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服务器证书

被篡改,经确认确属CNNIC 的责任,由CNNIC 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见《业务规则》。

十一、 用户在使用服务器证书之时,由用户对该使用行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

行承担。

十二、 用户必须保证私钥的安全,因用户的原因致私钥泄露、丢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CNNIC 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 用户同意CNNIC 因业务发展需要将本协议项下CNNIC 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转让予第三方。

十四、 一旦发生任何可能导致用户私钥安全性的事情,用户应及时告知服务器证书注册服务机构,若

未及时告知造成任何其他人损失的,用户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 在服务器证书的有效期内,服务器证书所包含的信息不得更改。若CNNIC 有确切证据证明服务

器证书所包含的信息已经发生了变动,CNNIC有权将该服务器证书废止。

十六、 服务器证书注册服务机构对因服务器证书与用户产生的纠纷承担一切责任,该类纠纷与CNNIC

无关。

十七、 申请人确认已经认真阅读本说明,并完全理解本说明的含义,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即表明接 受

本说明的约束。

十八、 《业务规则》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CNNIC 有权根据技术情况的

变化对该规则做出调整。

十九、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十、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注:单位公章请加盖在申请单位名称上面,并且此表格需要加盖骑缝章。

主管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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