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则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则。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

序的规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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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根据《解决办法》而进行的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受本规则及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根据本规则制定的《补充规则》所约束。

第三条本规则中涉及的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解决办法》: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制定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办法》构成域名持有人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之间的域名注册协议的一部分,对域名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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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约束力。

注册协议:指域名持有人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之间签订的域名注册协议。

当事人:指域名争议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投诉人:指对相关域名有争议,并依据《解决办法》与《程序规则》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的一方当事人。

被投诉人:指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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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指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负责受理域名注册申请并完成注册的机

构。

域名注册代理机构:指在注册服务机构授权范围内接受域名注册申请的机构。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指经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与授权,负责解决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争议

,

的机构。

专家组:指由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指定的审理有关域名争议投诉的一名或三名专家组成的小组。 专家:指由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认可,并在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网站上专家名册中公布的、有资格担

任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域名争议专家组成员的人。 《补充规则》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根据《程序规则》制定的《程序规则》的补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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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规则》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根据《程序规

则》和《补充规则》制定的适用于《解决办法》项下特殊类型域名争议的快速程序规则。

第一條為瞭保證域名爭議解決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的規

定,制定本程序規則。

第二條根據《解決辦法》而進行的域名爭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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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受本規則及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根據本規則制定的《補充規則》所約束。

第三條本規則中涉及的下列術語的含義是:

《解決辦法》:指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制定的《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解決辦法》構成域名持有人與域名註冊服務機構之間的域名註冊協議的一部分,對域名持有人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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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協議:指域名持有人與域名註冊服務機構之間簽訂的域名註冊協議。

當事人:指域名爭議的投訴人和被投訴人。

投訴人:指對相關域名有爭議,並依據《解決辦法》與《程序規則》向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提出投訴的一方當事人。

被投訴人:指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

域名註冊管理機構:指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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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指經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授權,負責受理域名註冊申請並完成註冊的機構。

域名註冊代理機構:指在註冊服務機構授權范圍內接受域名註冊申請的機構。

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指經由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認可與授權,負責解決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爭議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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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傢組:指由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指定的審理有關域名爭議投訴的一名或三名專傢組成的小組。 專傢:指由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認可,並在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網站上專傢名冊中公佈的、有資格擔

任域名爭議解決機構域名爭議專傢組成員的人。 《補充規則》指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根據《程序規則》制定的《程序規則》的補充規則。

《簡易規則》指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根據《程序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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